注册 登录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83、境外经贸合作园区资金奖励

发布时间:2022-07-12 17:48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分享到:
打印

适用对象

经东道国政府正式批复认可、湖南企业主导建设或运营、带动湖南实体经济发展效果明显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

支持措施

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定为省级境外园区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对经商务部、财部考核认定为国家级境外园区的,一次性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13)。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篮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市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0739-2323188  市财政局0739-5393222

扫描查看原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数据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