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对本市在境内外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和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并融资的企业进行奖励补助。
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6号)、《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19〕36号)、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33条》(邵市办发〔2019〕8号)。
申请途径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应于每年3月1日前向所属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政府金融办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财政局0739-5395336 市金融办0739-536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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