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服务数量在100家以上、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机构。
支持措施
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13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市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0739-2323188 市财政局0739-539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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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