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用气报建5个工作日内办结,距离中压管道1千米范围内的,4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并交付验收距离中压管道千米以外范围并具备供气条件的,7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并交付验收。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6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燃气公司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燃气部门报装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燃气公司0739-531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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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