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1.具有显著的行业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2.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
3.具有较高研究开发投入强度,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5.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支持措施
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对省认定2年以上且特别优秀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向国家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7〕287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发改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发改委0739-536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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