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子公司
支持措施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税务局0739-532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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