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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发布时间:2022-07-12 17:14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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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制造业企业

支持措施

制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税务局0739-532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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