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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资金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2-07-12 16:28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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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企业集团内单位

支持措施

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税务局0739-532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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