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注册地在试点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科技型企业
支持措施
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放款日最近一期相应期限LPR的基础上加120基点;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1年)以内。知识价值信用货款的单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科技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货款风险补偿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湘科计〔2020〕57号)。
申请途径
向试点区域内的合作银行申请
申请材料
银行贷款申请有关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0731-536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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