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中小企业
支持措施
商业银行通过推广预授信、平行作业、简化年审等方式,提高信贷审批效率。特别是对于材料齐备的首次申货中小企业、存量客户1000万元以内的临时性融资需求等,要在信贷审批及放款环节提高时效。加大续货支持力度,要至少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货款周转成本。
政策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8号)
申请途径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各银行机构具体规定提供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银保监分局0739-521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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