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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新三板”、四板挂牌补助

发布时间:2022-07-12 18:08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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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新三板”或在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

支持措施

(一)省级支持措施:

1.对在“新三板”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2.对在湖南股权交易所科技创新专板标准板成长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不超过15万元不超过10万元补助。

(二)市级支持措施:

“新三板”挂牌并实现融资(非股权转让和发行私募债)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在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标准板及成长板挂牌并实现融资(非股权转让和发行私募债)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9〕36号)《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邵市办发〔2022〕6号)。

申请途径

向所属市两级财政部门和金融办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湖南股权交易所核准挂牌文件、挂牌辅导协议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金融办0739-5360987  市财政局0739-539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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