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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入河排污口(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发布时间:2022-07-13 04:56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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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排污单位

支持措施

《关于明确新、扩、改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的通知》(邵市生环函〔202029号)。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发布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44)

申请途径

向入河排污口审批权限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办事窗口申请

申请材料

依据办理事项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0739-25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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