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对确定的涉企经营许可行政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
政策依据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45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审批部门、政务大厅。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分别根据有关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0739-532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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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