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政办函〔2022〕44号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邵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邵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2月 |
2 |
《邵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
市科技局 |
2022年4月 |
3 |
《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 |
市卫健委 |
2022年6月 |
4 |
《邵阳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
市卫健委 |
2022年9月 |
“数字邵阳”顶层设计(2022-2025) |
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
2022年10月 |
|
6 |
《邵阳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办法》 |
市消防救援 支队 |
2022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