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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邵阳市市区城市供水价格是否包含价格调节基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9 11:13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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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价商〔2018〕391号

 

关于明确邵阳市市区城市供水价格

是否包含价格调节基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邵阳市自来水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确我司自来水价格是否包含价格调节基金的请示》收悉。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34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鉴于市区本轮水价调整时价格未一步调整到位,随后国家又取消了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在国家取消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后,原供水价格中包含的价格调节基金0.05元/m3直接冲抵本轮水价调整时未调整到位的部分价格,价格中不再包含价格调节基金,该0.05元/m3转为水价,现行水价仍按《关于邵阳市市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价费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邵发改价商[2015]577号)执行。同时,本轮水价调整程序结束,其他未调整到位的水价部分不再调整,下一轮水价调整应按程序另行启动。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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