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0日晚,我局收到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第95督察组交办的督查问题确认单(编号:95-新7)后,我局高度重视,局长邓江南立即进行了部署安排,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我局执法人员5月10日晚上迅速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检查发现邵阳市双清区长丰造纸厂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靠资江边有一污泥堆存点,该污泥堆存点无覆盖、围堰等措施,为该厂污水处理设施气浮机产生的污泥。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同时制作了现场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5月11至13日每天到该厂跟进了解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5月14日经核实已完成整改。
2、污泥处置情况。邵阳市双清区长丰造纸厂与邵阳市北塔区熊家桥页岩砖厂签订了污泥处置协议,该厂产生的污泥送邵阳市北塔区熊家桥页岩砖厂综合利用,作为制砖原料。因北塔区熊家桥页岩砖厂自今年3月以来停产整改,该厂产生的污泥无法交由砖厂综合利用,擅自在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靠资江边堆存。
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5月11日,邵阳市双清区长丰造纸厂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改班子。5月11日该厂利用挖机对污泥堆存点的污泥进行全面清理,人工运至厂区大坪内临时堆放。至5月12日污泥堆存点的污泥全部清理完成。共清理出来污泥约70立方,委托邵阳市启翔渣土有限公司全部运至邵阳市渣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5月13日该厂对原污泥堆存点及其沿线进行了全面硬化。至此,邵阳市双清区长丰造纸厂非法堆存污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查处情况
针对邵阳市双清区长丰造纸厂非法堆放污泥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于2018年5月11日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邵市环责改〔2018〕22号)要求该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前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邵市环罚字〔2018〕41号),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已缴至国库,该厂违规堆放固体废物案已办结。
整改前污泥堆放现场
整改中清理现场
整改后地面硬化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