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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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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邵阳市水利局  
机构地址:邵阳市宝庆西路资江二桥东头
邮编:422000
电话:0739-5637930      
传真:0739-5481173
邮箱:leader@sysslj.gov.cn
网站:http://slj.shaoyang.gov.cn

邵阳市水利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

    (一)研究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信息;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全市水文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大中型水库和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能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水利工程。
    (八)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水利基建及小水电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指导全市小水电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行业的水电站工程;负责拟定全市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包括小水电在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及小水电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三)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四)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对局党委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督办和检查;负责重大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水利宣传工作;承办文秘、文电、电子政务、政策调研、政务公开、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工作;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专业技术干部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有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局属二级单位有关人事、党组织建设工作。 
    拟定全市水利科学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全市水利行业职工培训;承办科教兴水工作;承办重大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水利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拟定主要河流的流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水中长期供求计划;负责审查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利工程环境评价报告的初审并报批,组织指导防洪规划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对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办机关财务、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水资源科(邵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谁制度;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督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级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洪水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展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信息;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的水资源规划和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区的水长期供求规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五)水利建设科 
    贯彻、拟定水库枢纽建设管理有关政策、主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全市河流、水库、河口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与验收;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负责全市水利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标准及执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并负责其资质初审。负责全市水利设计、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及建设市场监督。 
   (六)水土保持科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研究拟定全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沙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沙土保持的政策措施;组织登高沙土流失动态监测;初审沙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并负责定期考核管理;组织开展沙土保持科学研究。 
   (七)农田水利科 
    拟定灌区、灌排工程管理有关政策及技术标准;城镇供水、节水灌溉、泵站排涝、农村安全饮水及农村水利改革工作;组织拟定登高灌区工作发展规划、续建配套和更新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登高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设。 
   (八)安全监督科(农村水电管理办公室) 
    指导并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作的安全监管,指导实施水利工作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实施;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改正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负责制定全市中小河流水电开发规划及水电建设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水电站及小电网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中小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初审和种类水电站工程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规划和电气化县规划的拟定、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无电地区光明工程等项目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水利行业农电体制改革、农网建设改造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开展水电行业政策研究,制订有关行业标准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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