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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SYCR-2015-0104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31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邵市发〔20154号)和《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邵市发〔20152号),设立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转的职责

 1.将市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林业局。

2.将市政府办公室专家顾问办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三)整合的职责

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四)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法制建设职责,建设法治政府。

2.加强政策研究工作职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金融工作职责,提升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宏观指导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市政府授权召开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八)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九)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

(十)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筹管理。

(十二)负责市政府机关院落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市政府依法行政规划;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实施和工作落实;组织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合同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十四)负责对驻邵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26个内设机构:

(一)文电科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发文审核和印制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机要通信和档案、印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向市政府的请示呈办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批办件的登记、协调和督促落实;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

(二)会议科

负责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含视频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记录、整理、纪要起草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全市性会议的审核;负责市政府与上下级政府、省直各部门公务活动的接待和联络工作。

(三)综合一科

牵头组织起草市政府重大报告、重要综合性文件(含《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汇报材料、重要文件等),负责起草、修改市长的综合性讲话、文章和报告等文稿,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负责市长的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有关事项落实。

(四)综合二科

办理监察、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税务、发展和改革、物价、重点项目、安全生产、住房公积金、政务中心、统计、法制、外事、督查、市志、档案、保密、应急管理以及治理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文电、会议、督查等工作,联系人大工作。

(五)调研科

对牵涉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市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负责编发《邵阳经济》内部刊物和资料;负责起草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文稿等;参与市政府重大报告、重要文稿的起草。

(六)应急管理和信息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有关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承办省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事项,督促有关事项落实;收集和综合重要政务信息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负责指导、联系、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总值班工作。

(七)城建科

办理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保险、规划、城管执法、公用事业、房产、住房保障、人防、城建投集团等方面的文电、会议、督查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化工作调研、宣传和目标责任考核;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市直城建系统相关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城市化工作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政协及团委、妇联工作。

(八)工交科

办理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路、国资、宝工区、经开区、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质量技术监督、供电、台湾事务等方面的文电、会议、督查等工作,联系总工会、工商联工作。

(九)农村科

办理农委、林业、水利、气象、水文、“两烟”、防汛抗旱、畜牧、移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经、减负、民政、供销、老龄等方面的文电、会议、督查等工作,联系邵阳军分区、残联工作。

(十)商贸科

办理内外贸易、贸易促进、工商、商务、招商、粮食、物资、商检、石油、石化、盐务管理、旅游、港澳侨务、市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驻外机构、专家顾问、无线电管理、邮政、电信、移动通讯等方面的文电、会议、督查等工作,联系侨联、贸促会工作。

(十一)社会发展科

办理教育、文化、科技、知识产权、地震、文物、卫生计生、体育、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爱国卫生、红十字会、公安、司法、武警、消防、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文电、会议、督查等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科协、文联、社科联工作。

(十二)建议提案办理科

负责办理市政府承接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络;负责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协常委会议的汇报材料。

(十三)财务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及采购计划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差旅费、医疗费、失业保险、工资及有关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十四)政工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归口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负责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五)公共机构节能科

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拟定和督促落实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负责节能规划、节能管理、节能措施,负责承担公共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决议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反馈;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七)烟草管理科(市两烟办)

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全市烤烟生产、收购、经营工作,协调维护烟草市场秩序,负责市政府烟叶生产、卷烟销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

负责拟订市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研究依法行政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指导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承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的具体工作;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受理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控告,调查行政执法中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审核办理。

(十九)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承办上级交办的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和贯彻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报送备案、审查申请、指导监督、登记管理、汇编出版等工作。对市政府合同的订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实施《邵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组织制定政府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开展对重大政府合同订立的社会调研。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以市政府为当事人的合同和重大部门合同订立与变更进行合法审查以及合同材料的登记、归档等工作。

(二十)行政复议应诉科

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负责承办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格管理以及宣传工作;承办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省政府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受市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拟订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十一)立法科

 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协调论证与起草工作;承办上述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调查研究上述方面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影响评价、成本效益分析和后评估工作,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组织对政府规章的清理,负责相关法规的审查、备案、报送工作,并对违法和相互矛盾的规章提出处理建议。

(二十二)金融发展科

组织实施全市优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扶持政策,推动重点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承担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驻邵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负责实施市政府对全市金融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并组织目标考核;负责协调涉及全市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配合组织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全市金融稳定。

(二十三)金融监管科(市处非办)

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有关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政策规定,组织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承担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和市场监督管理,承担市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机关事务管理科

负责办公用品管理、信件报刊收发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和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原专署大院)内房屋的规划、公用设施、办公楼的管理和维修、改造;负责市政府机关供水、供电、通讯、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医务室、食堂的管理工作。

(二十五)车管保卫科

负责车改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用车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用车;负责车辆的安全运行和技术管理、维修、保养;负责管理车辆器材、油料和车辆调配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院内重要活动和领导住地及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传达室的管理工作;配合信访部门处理群众集访,维护机关正常秩序。

(二十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政治学习;管理政府大院、专署大院老干活动室;联系关心下一代协会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六、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96名(含市无委处编制3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编制1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副秘书长7名,办公室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4名。

七、其他事项

(一)核销市政府研究室正、副主任高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核销市政府城市化办公室主任、专家顾问办公室主任、市政府两烟办主任高配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

(二)将市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划入市林业局。

(三)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邵阳市管理处(简称市无委处)暂按2015513日市编委会议精神执行。

八、附则

      本规定由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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