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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阳市财政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SYCR-2015-0104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发〔2015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

将原由市财政国库管理局、市会计核算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财政局机关。

(三)增加的职责

研究制定公私合作(PPP)相关制度规定;支持公私合作(PPP)项目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市公私合作(PPP)工作。

二、关于机构编制调整

(一)设立国库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级国库管理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负责市与区资金调度及财政往来资金结算;负责市级国库现金管理;承担审计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国库动态监控工作,管理商业银行代理业务;负责指导区财政国库和集中收付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专户,办理财政资金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的审核工作;负责市级国库集中收付有关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

(二)设立邵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公私合作相关制度规定;支持公私合作项目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市公私合作工作。

(三)设立政府采购科。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确定政府采购范围,制定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依法审批市本级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依法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编制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四)撤销税费改革科,设立乡财科,加挂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提出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办法,研究拟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指导乡镇财政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和乡镇债务的化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债务管理和化解工作,以及指导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和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具体组织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调查研究农村经济和农民负担情况,参与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具体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改革工作;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五)撤销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科,设立资产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订资产清查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除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外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负责从经费角度对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审核把关和预算安排。

(六)设立绩效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评价和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库,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组织指导市直预算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社会保障科。其主要职责是:掌握各分管部门(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相关部门(单位)改革和优化支出结构问题;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相关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会同分管部门(单位)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全市劳动、民政、残联、卫生、红十字会、药监等部门的经费管理使用;研究拟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有关规则;负责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待遇落实工作;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牵头研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财务制度。

(八)财政监督检查局更名为财政监督检查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本级及三区的财政监督检查;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或措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主要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缴预算收入、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支出拨付、使用以及下级财政上缴上级财政收入、有关部门征收、解缴、管理各项非税收入等情况;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并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负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政府债务收支行为等其他领域的监督检查;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局内各科室、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政策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情况,对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调整后,市财政局内设机构为23个: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务科、综合规划科(邵阳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邵阳市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农业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财政监督检查科、社会保障科、乡财科(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科、金融与债务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绩效评价科、邵阳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信息科。

纪检(监察)机构仍维持不变。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68名(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3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三、其他事项

(一)核销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配副处级职数1名、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高配副处级职数1名。

(二)撤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正科级事业机构建制,核销事业编制5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

(三)撤销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处级事业机构建制,核销事业编制8名、副处级职数1名、正科级职数2名、副科级职数3名。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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