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5000001/1449-12156 | 文号:邵市政办发〔2015〕42号 | 统一登记号:SYCR-2015-0104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0-12-11 |
签署日期:2015-12-11 | 登记日期:2015-12-11 | 所属机构: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5-12-11 | 公开责任部门: |
SYCR-2015-0104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发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水利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农村水利工作,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小型农田水利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和管护。
二、关于机构编制调整
(一)水利科更名为水利建设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是: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水库、水闸、江河堤防与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更名为计划财务科。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全市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审查市级权属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靠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和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水利部门预算;承担局机关并指导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局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
(三)农田水利科更名为农村水利科。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不再加挂市农村水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五)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增加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责。
调整后,市水利局内设机构为8个: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工科、计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利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科、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农村水利科。
纪检(监察)机构仍维持不变。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三、其他事项
1.关于河道采砂的职责分工,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4〕19号)规定办理。
2.将资江、邵水市区段,即资江二桥至造纸厂码头段、沿江桥至红旗河与邵水交汇处段的沿河两岸垃圾清扫、清运和保洁、水面漂浮物的打捞等市容和环卫管理的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要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完成对资江、邵水河西及两岸垃圾清运和保洁工作量的测算。
3.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的职责分工,按照《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14号)规定办理。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