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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阳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SYCR-2015-010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发〔2015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负责市辖区内省直机关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土地登记。

2.负责基础地理信息集成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综合应用服务;承办地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公共服务目录的编制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指导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信息化和管理;承办地图编制管理和地图审核工作。

二、关于机构编制调整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有关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保密、保卫、接待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推广和综合调研工作。整合局机关相关科室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责,归口办公室管理。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组织相关科室及时办理。

(二)测绘管理科更名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和组织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市级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国家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监管;建立和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的管理、分发和服务;审核呈报测绘单位资质,规范和监管全市测绘市场;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管理地图的编制、印刷、展示和登载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依法保障测绘野外作业的合法权利;负责基础地理信息集成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综合应用服务;承办地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公共服务目录的编制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指导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信息化和管理;承办地图编制管理和地图审核工作。

调整后,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为13个: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工科、法规信访科、综合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地产管理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产开发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科、地质环境地质勘查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财务审计科。

纪检(监察)机构仍维持不变。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38名(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三、其他事项

(一)核定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宝庆工业集中区分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关于河道采砂的职责分工,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419)规定办理。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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