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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社会保障卡实施方案》的通知

SYCR-2013-01005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社会保障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部、省属驻邵各单位:
   《邵阳市社会保障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6月25日   



邵阳市社会保障卡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2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着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建成面向全市城乡参保人员、技术标准统一、多领域广泛应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我市符合国家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和管理工作的统一、规范、安全、有序推进,达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的目标,并为全省、全国社会保障卡联网应用打下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发行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382万张。2013年,基本完成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和数据采集系统的建设和部署,发放社会保障卡50万张,在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各险种及其金融支付等领域投入应用;2014年完成发行150万张社会保障卡,建成与全省统一的应用管理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方便群众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类公共服务业务出发,开展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工作,充分体现便民、利民的宗旨。
   (二)统一规划,整体实施。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总体安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工作,并按照统一规划、市县分工、上下联动、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
   (三)统一标准,安全应用。按照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完善,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建设和运行,确保社会保障卡能够满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服务业务工作的需要,逐步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的目标。
   (四)有序推进,平稳过渡。按照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部署,结合金融IC卡整体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平稳有序地开展实施工作。在个人申领了国家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后,原养老、医疗保险IC卡、湖南社会保障卡(所有磁条卡)同步作废,“十二五”末期,社会保障卡在全市范围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广泛使用。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技术方案。根据《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通用规范》、《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湖南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在统一技术标准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逐步拓展应用领域。
   (二)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级数据中心、业务专网和金融机构受理网络,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系统。具体包含:
    1.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子系统。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级数据中心建设数据采集资料库,实现数据的比对和集中管理;在各级经办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大型用人单位安装数据采集软件,进行数据的采集、完善,并由社会保障卡申领人进行确认。
    2.管理应用子系统。开发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管理维护社会保障卡数据及其附属设备。实现社会保障卡的补发、换卡、注销等日常管理;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等业务应用功能。
   (三)建立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机制。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各业务经办窗口和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做好数据采集工作。要积极和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联系,做好人口信息的数据比对和各险种之间数据比对,建立“同人同城同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资源数据库,确保制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唯一性和有效性。可以委托专业的数据采集服务公司集中采集批量制卡数据。
   (四)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按照“整体规划、逐步扩展”的原则,通过社会保障卡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应用,实现“一卡多用”。通过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异地应用平台,为持卡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等提供支持,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一卡通用”。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后,要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费用支付、社会保险补贴等业务环节的应用,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其他便民服务。
   (五)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社会保障(个人)卡安全要求》规定,建设社会保障卡密钥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以及使用认证系统,配置网络安全设备、认证卡,以及符合安全标准的卡终端;从网络层、应用层、数据层对社会保障卡及终端设备、网络通信、密码生成与分配、信息数据保密等实施卡安全系统建设。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社会保障卡信息读写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卡安全使用。各商业银行在通过网络互联、信息交换等方式实现与社会保险业务系统衔接的同时,应在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的指导下建立健全金融应用密钥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制定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金融业务应用管理规定,加强关键环节的管控,确保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安全、有效应用,承担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中金融应用的管理职责。
    四、任务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所属的信息化管理综合机构(加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工作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工作;配合市财政局筹措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应用系统升级和发卡工作及宣传等费用,组织开展合作银行的洽谈选定及签署合作协议;协调社会保障卡跨地市使用,指导社会保障卡系统的正常维护和运行。
   (二)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合作银行和县市区财政解决社会保障卡制卡等费用,负责筹集市本级项目建设资金和工作、宣传经费。
   (三)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应用工作,组织论证社会保障卡应用体系建设技术方案;为社会保障卡跨部门跨层级应用提供技术指导。
   (四)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病人医疗费用结算中的应用并为数据采集、比对提供支持。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社会保障卡发行过程提供关联的数据,并对其进行甄别,确保制卡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六)市物价局负责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的收费政策,核定补发换发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加强社会保障卡价格监管。
   (七)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指导合作银行机构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业务,协调、督导各商业银行进行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环境改造,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联网通用检测。根据《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的要求,指导合作银行按照金融卡业务和技术规范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完善搭建应用环境。
   (八)合作银行负责合理分担社会保障卡制作和发行成本费用;拓展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功能,在医疗机构等相关消费网点布设或更换服务终端,方便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应用;负责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安全。
   (九)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有关部门进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拓展社会保障卡在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构建完善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
   (十)医疗机构按照社会保障卡相关技术规范,改造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更换和配备读卡终端。做好社会保障卡与原有医保卡、医院就诊卡的衔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十一)其他应用单位积极利用社会保障卡功能开展行业应用,按社会保障卡相关技术规范,对业务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立行业的用卡环境,优化业务规程。
    五、实施步骤
    2013年8月开始数据采集试点;2013年8月前确定项目合作银行;2013年9月底前组织项目招投标和技术培训,启动项目建设,建成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子系统;2013年10月开始试点发放社会保障卡1万张,并启动社会保障卡应用试点系统改造; 2013年12月底前开始全面发放社会保障卡,基本完成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全市金融网点和社会保障卡应用终端信息系统改造,实现社会保障和金融支付等领域的应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保障卡是完善构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深化数字邵阳建设和应用的重要内容。为确保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邵阳市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市社会保障卡系统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湘政办发〔2012〕24号文件“财政预算安排、收取工本费和合作银行合理分担”三条途径解决。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的成本费由合作银行合理分担;向社会公众发放社会保障卡实行首次领卡不收费,换卡、补卡按省物价、省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前期启动、系统建设和后期运行维护费。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指南和经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应用,确保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项目各项工作进度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加强项目设备采购监管,做好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强化工程监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新增需要在社会保障卡写入业务信息的,应报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四)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各级政务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识别、获取和查询的功能,创造用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支持社会公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项目实施主体要制定项目运行服务制度,加强系统应用协调管理,设立服务热线和网站,制定服务指南,协助各单位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建立项目运行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五)确保有序平稳过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意见,各司其职,有序推进。切实做好制卡信息采集比对,避免引发错误制卡以及其他问题;要加快发卡进度,尽快替换现有的医保卡等。新拓展的应用,要做好与社会保障卡公共信息的比对纠错,做好业务和信息系统的衔接,确保社会保障卡有序有效应用。
   (六)加强对外宣传引导。社会保障卡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卡功能、作用,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和积极使用社会保障卡,为顺利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与应用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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