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统一安排,2014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已进入群众投票阶段。这次评选,我市有2个法治事件、3个法治人物入围,创下历年之最。
入围的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分别是:邵阳市领导包案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陈年涉法涉诉积案(法治事件1037)、邵阳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成功处置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大交通事故(法治事件1030)、邵东县人民法院流光岭法庭庭长申芝梅(法治人物1003)、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刘皓(法治人物1008)、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律师伍昭(法治人物1013)。
从5月15日至6月15日,省委法治办在红网专门开设投票窗口推介入围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介绍投票方法,接受群众投票,最终将按照群众投票和专家投票的综合成绩确定全省最具影响办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各10个。市委法治办呼吁全市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投票,为入围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鼓劲,并积极宣传、认真学习这些先进典型,为法治邵阳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