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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邵阳市隆回县桃花坪街道辰河世家小区居民住宅“12·4”较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17:33 信息来源:邵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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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4凌晨0时8分许,隆回桃花坪街道辰河世家小区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过火面积5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5.1万元。根据《湖南省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规定,隆回桃花坪街道辰河世家小区居民住宅“12·4”较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以《隆回桃花坪街道辰河世家小区居民住宅“12·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部分行业部门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处理意见中,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强化组织领导与工作措施、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等方面梳理清单,通过听取汇报、核查事故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查阅整改措施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调查报告》公布后,邵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对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经评估组核查,事故责任追究均已落实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如下。

(一)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2021年12月17日,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以该案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涉嫌刑事犯罪依法向隆回县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隆回县公安局侦查后已移交至隆回县检察院受理

1、失火罪

田文杰住宅住户田顺生过失引起火灾,涉嫌构成失火罪,鉴于因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隆回县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于2022年3月1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

2、消防责任事故罪

湖南佳源华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负责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事宜,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依法对小区建设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擅自停用室内消火栓,导致火灾发生时,室内消火栓无水。湖南佳源华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对火灾蔓延扩大应承担责任。隆回县公安局于2021年12月17日指定由桃花坪中心派出所开展刑事侦查2022年11月2日,桃花坪中心派出所将案件移送至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桃花坪中心派出所证据不足前后2次将案卷退回要求补证,目前该案仍在办理当中。

(二)建议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的人员

1、陈波,身为隆回县住建局物管股股长,对湖南华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疏于监管,对物业服务企业考评考核未如期如实开展,对“12·4”事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由隆回县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胡芳正,身为隆回县住建局物管股副股长,对湖南华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疏于监管,对“12·4”事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由隆回县纪委对其问责,并给予诫勉。

3、马阿莹,身为隆回县住建局物管股工作人员,对湖南华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疏于监管,对“12·4”事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由隆回县纪委对其问责,并给予诫勉。

4、李波,身为时任桃花坪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单位全盘工作,履行消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对“12·4”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对其批评教育。鉴于县委常委会研究,2022年3月18日已调整其桃花坪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岗位,且在隆回县“3·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不再另行处理

5、聂小丰,身为时任桃花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在辖区安全工作开展过程中,履行消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对“12·4”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县委常委会研究,2022年3月18日已调整其桃花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工作岗位,对其批评教育。

6、刘军,身为桃花坪街道党工委武装政法委员,消防行业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在辖区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防火安全巡查、检查不力,对“12·4”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由隆回县纪委对其问责,并给予诫勉。

7、郑祎,荷田乡党委副书记,时任桃花坪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桃花坪街道紫霞园社区联点领导。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防火安全巡查、检查不力,对“12·4”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由隆回县纪委对其问责,并给予诫勉。

    8、王彦钧,身为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消防专干,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辖区内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专干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流于形式,对“12·4”事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由隆回县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9、夏贵华,身为隆回县桃花坪街道紫霞园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主持紫霞园社区全盘工作。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流于形式,对湖南华冠物业服务公司报送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对“12·4”事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由隆回县纪委对其问责,并给予诫勉。

10、肖阳波,身为隆回县桃花坪街道紫霞园社区消防专干,对辰河世家小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不实不细,对辰河世家小区高层建筑室内消防设施能否正常使用不知情,对“12·4”事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由隆回县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1、廖康,身为隆回县公安局桃花坪派出所消防专干,监督指导社区民警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不力,对“12·4”事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由隆回县公安局对其批评教育。

12、刘爱国,身为隆回县桃花坪街道紫霞园社区民警,开展消防检查时工作不细不实,未有效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和对湖南华冠物业服务公司报送的消防安全隐患没有跟踪落实,对“12·4”事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由隆回县纪委对其问责,并给予诫勉。

13、邓文科,身为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全面负责大队防火监督工作。在指导桃花坪街道、紫霞园社区消防工作上,存在指导不深入的问题。由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其批评教育。

落实情况:《调查报告》公布后,隆回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对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经评估组核查,以上公职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均已落实。

(三)单位处分落实情况

1、隆回县住建局。隆回县住建局物管股内部分工不明确,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疏于监督,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考评考核不严不实。责成隆回县住建局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桃花坪街道办事处。消防专干力量配备不足,未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人手,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防火安全巡查、检查不力。责成桃花坪街道办事处向隆回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紫霞园社区。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流于形式,对物业服务企业报送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对辰河世家小区高层建筑室内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不知情。责成紫霞园社区向桃花坪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检查。

4、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街道、社区消防工作指导不深入,情况掌握不全面。责成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向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书面检查;取消2021年度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由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对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工作约谈。

落实情况:经评估组核查,本次事故中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均已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邵阳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召开了12次市委常委会、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3次市安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明确市政府常务会将安全生产作为每次会议必学内容,市委常委会做到每月至少研究调度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全市每月召开一次大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点评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全市各机关单位召开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传达学习省市领导指示批示和《典型事故通报》等文件,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市下发《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手册》,各级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培训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从思想上提升安全生产政治站位,确保“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入脑入心。

二是坚决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年初市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和消安委成员单位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了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资源整合,强化联合监管执法。督促社会单位持续开展消防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三是加强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全市建立健全了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了火灾预防、扑救和宣传教育平台,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将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三重点”讲评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三色预警”“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问题未整改、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企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责问责。

(二)突出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整治近年来,全国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很大的人员和财产伤亡,为深刻吸取教训,我市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突出抓好城市综合体养老机构、医院学校、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仓储物流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二是深化城镇消防建设管理按照“能用、管用、好用”的原则,尽快补清市政消火栓建设“旧账”;在棚户区改造中同步建设消防基础设施,确保市政供水管网铺到哪里、消火栓就建到哪里,做到不欠新账。

三是加强重点单位消防管理。每年调整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名消防监督员;对重点单位实行积分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明显增强。

(三)坚持以案促改,开展专项整治

深刻汲取“12·4”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一是持续防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针对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四类场所,全市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公安、民政、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电力、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救援等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其他部门和相关企业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所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级层面对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县级层面对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分级分组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消防救援部门每年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业主代表或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开展不少于一次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并负责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隐患整改;其他部门要组织行业领域内高层建筑业主代表或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开展不少于一次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并负责督促本行业领域内高层建筑隐患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聚焦五类重点区域、三种重点类型,重点解决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采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等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防范的主要矛盾;特别是对10人及以上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作为隐患整改的重中之重,分级分类重点攻坚、推动整改。

三是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以及城中村、群组房、“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潜在消防风险隐患问题。公安、文旅广电、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应急、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燃气、供电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下级行业部门负责人和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进行集中约谈,把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场所,督促单位加强人防技防措施,落实巡查制度,死看死守,严防整改期间火灾的发生。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切实发挥实效,组织发动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重点排查本地区“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门店等场所的火灾隐患,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格。

四是强力推进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物流仓储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配套建设完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按规定组建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全市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各项工作督导检查,尤其是省市督办、交办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顽瘴痼疾,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安全形势稳定。

邵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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