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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6 09:10 信息来源:中共邵阳市委 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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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5929日,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并于2021226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步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纪委监委迅速组织调查组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核实,以事立案、直查直办,严肃责任追究,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对17个单位的41名责任人(48人次)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9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次,政务处分12人次,移送司法2人次,诫勉、通报等处理19人次。现将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洞口县麦元砂场无证开采毁坏绿洲、破坏林地问题

洞口县黄桥镇麦元砂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在木瓜洲上非法毁林采砂,累计破坏林地面积50.6亩,涉事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在受到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局共12次行政处罚后,依然拒不整改,相关部门也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洞口县委、县政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够,县林业、森林公安、水利等部门监管不力,部分办案人员徇私枉法,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敢较真碰硬,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该案件累犯累罚,累罚累犯,就是不解决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洞口县水利局、洞口县森林公安局、洞口县河道采砂办等6个责任单位的18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洞口县森林公安局森林消防大队原教导员曾德布、原大队长肖忠良2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2涉嫌职务犯罪线索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洞口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肖调柏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洞口县文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水利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县河道采砂办整治工作一组组长伍洪海,洞口县森林公安局分管副局长龙军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所任职务;给予洞口县政协文史委主任、县政府办原副主任、县河道采砂办原主任(兼)张林生,洞口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县河道采砂办整治工作一组原组长尹显龙,黄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原林业站站长周玉标,洞口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原党委委员杨林科等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江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原黄桥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兼会计周伟,洞口县林业局主任科员、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如民,洞口县林业局机关工会工作人员、原林政法规股股长阳吕生,洞口县森林公安局森林消防大队干警、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袁自慎,洞口县森林公安局预审法制股副股长唐秋娥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江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原黄桥镇林业站副站长谢俊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洞口县森林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警长肖小庭,洞口县政府办三级调研员、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长益,洞口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恒生等3人书面诫勉处理。

二、邵阳市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到位。重金属项目治理问题整改不严不实。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在工程验收后,承建单位撤离了现场值守人员,仅进行不定期巡查,渗滤液处理设施未运行,渗滤液(COD、氨氮超标)经调节池简单停留后直接排入龙须沟,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建设单位邵阳市城建投集团公司仅向市政府提交渗滤液处理设施移交报告,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长时间未拿出处理意见时,未落实或督促承建单位落实渗滤液处理责任,放任渗滤液直排龙须沟。双清区人民政府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重视,没有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邵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仅满足于问题整改销号,整改标准不高,督促整改不力。

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等4个责任单位的11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市城建投项目建设管理部部长(聘用)张永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聘用)、市城建投原工程中心主任禹文俊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市城建投副总经理、总造价师(聘用)邓伟,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勇,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固体废物管理科原科长陈锋3书面诫勉;责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处级干部、市城建投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许乾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部书记、支队长、双清分局原局长艾丹2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其他4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或委托分管副市长谈话

三、武冈经济开发区、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厂群混杂问题

武冈经开区园区内厂群混杂,武冈市经济开发区未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审批安置小区住宅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存在几十栋民房,矛盾隐患问题突出。

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武冈市人民政府、武冈经开区、武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个责任单位的12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给予武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书记、副主任向建松,武冈经济开发区规划科科长刘顺安,武冈市自来水公司经理、武冈市朝阳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兼)、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项目指挥部和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毛祥化,武冈市排水管理所所长、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项目指挥部和协调小组工程组组长汤业炳等4人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武冈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项目指挥部和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君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武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冈经济开发区原党委书记夏祥训,武冈经济开发区三级调研员、管委会原主任夏大友,武冈市原规划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欧阳英,武冈市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党组书记、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指挥部和协调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戴时光等4人书面诫勉;对其他3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责成武冈市人民政府向邵阳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上述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市一些地区、部门和部分党员、干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党的宗旨、坚守人民立场、贯彻新发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牢记“国之大者”,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真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中共邵阳市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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