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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1 21:19 信息来源:邵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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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邵阳经开区党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及部省属驻邵有关单位: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分类标准,我市属低风险区。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推进全市生产生活秩序逐步全面恢复,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文件的通知》(湘肺炎机制发 〔2020〕227 号),经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同时,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趋势,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聚集性疫情,特别是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更容易发生,防控难度更大,风险更高。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 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单 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到位。 

二、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生活服务类场所,在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开放式活动场所,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逐步恢复正常营业。 大型聚集性体育活动、聚集性宗教活动特别是各类展览及会展等暂不开展。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目前均暂不开业。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如飞机、旅客列车、候车室、城市公交车辆、城乡客运车辆等,要严格做好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监管,可通过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 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二)加强重点单位防控。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狱、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要做好风险防范,加强人员防护、消毒等日常防护工作,继续坚持独立封闭监管措施,有条件的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核酸筛查。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卫生管理。 

(三)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帮助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陪护关爱和人文关怀;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方式,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医护人员工作流程,规范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消除不良情绪。 

三、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细落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责任 

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人员到位、信息通畅,严格执行“四早”措施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人员聚集的活动,有序推进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落实部门和行业职责,强化行业、系统管理,制定好复工复产复学具体防控方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落实地方、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社区(村)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 度,并切实抓好落实。 

上述要求将视疫情变化进行调整。当前,有关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按照省联防联控机制转发的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39 号)操作,《各类防控技术指南》印发至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主管部门和管理员。

邵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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