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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5 20:08 信息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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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邵阳经开区党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餐饮企业防控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在达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适时恢复营业。

二、在疫情解除前,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承办宴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餐厅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或对面错位相坐,间距不少于 1 米;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间距不少于 1 米;包房(包厢)需保持通风,不得拼桌,顾客隔位就坐,间距不少于 1 米;供餐提倡分餐制,使用双筷位勺子和公筷公勺餐具。

三、餐厅包房、厨房、卫生间、餐桌、座椅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具每日消毒,就餐场所要拆除门帘,保持空气流通,餐厅门口设置消毒地巾,垃圾要及时收集、集中处理,做到“日消毒、日清理、日巡查”。

四、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体温监测,做好记录并建档,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

五、进店设置一个通道,要询问进店顾客健康状况,体温检测,不接待未戴口罩、有发热或咳嗽症状人员,发现体温超过 37.3°C 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要督促顾客在点餐、结账时佩戴口罩;每桌至少登记一名顾客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以备查验、跟踪。

六、不得采购、宰杀、加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食材原料,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管理规范》,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七、要设立外卖取餐专区,落实送餐“骑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加大配送容器、车辆等清洗消毒频次。

八、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各级商务、市场监管部门不得采取审批、备案、检查检测等方式延缓复工,要加强对已复工餐饮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邵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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