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关于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1日至7月10日,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9月12日,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此,我市高度重视,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市委常委联县市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管线、县市区领导和市直部门负责人领办包干的工作机制,拉条挂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合力抓整改。自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以来,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调度会39次,下发市委市政府督办令3份、市委书记市长联合督办令32份、市长督办令30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督办函56份、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督办函29份,强力部署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约谈正处级干部41人次,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重点问题涉及的4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问责处理。对环保督察信访件统一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个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实行打包式领办,出台了《关于市党政领导对突出环境问题及督察重点交办件实施领办的通知》(邵环督字〔2018〕3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0余次现场督查督办,深入现场办公,对隆回县小沙江镇石材厂、绥宁县冻坡砖厂、龙须沟洋溪沟黑臭水体、云峰水泥厂、市垃圾填埋场、邵阳县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等环保督察重点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调度。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采取暗访督查、民主监督、专题调研等方式,积极推动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合力攻坚。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条块结合,补齐短板抓整改。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动员各级各方面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推动污染治理克难攻坚。2018年以来,完成洋溪沟、柳桥河、莲子塘等黑臭水体整治项目3个,完成宝庆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2个,完成桃花新城、湘中幼师高专污水处理厂和北塔区茶元头片区、城步苗族自治县白云大道、隆回县九龙路、邵东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等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完成原邵东县华泰龙金属矿业有限公司等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项目7个,完成邵东市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等土壤治理项目4个。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71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305.9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00吨、氨氮排放量420吨。同时,认真梳理了近年来上级交办的各类环境问题,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研究采取超常措施,加快推进整改进度。比如,针对关闭黏土砖厂、淘汰黄标车、小锅炉等整治不够彻底、容易反弹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市325家黏土砖厂全部关闭到位;两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1656辆,淘汰冒黑烟公交车169辆;淘汰燃煤锅炉194台、185蒸吨,686家小餐饮店完成煤改气。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整改。一是紧紧盯住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比如,对绥宁县冻坡砖厂处理、邵阳市鸿基建材有限公司关闭、畜禽养殖禁养区退养等重点问题,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督办令要求整改;对云峰新能源公司环境问题,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与依法反映问题的50余名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回应群众有关诉求。二是紧紧盯住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比如,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我市投入资金3亿余元,关闭水源保护区内采砂场38个,取缔各类餐饮企业53家,关闭或搬迁各类工业企业57家,清理僵尸船900余艘,新建生活污水提升泵站4座,完成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流,对穿越保护区的9座桥梁修建桥面防撞栏杆、雨水收集管道和应急处置系统等保护设施。三是紧紧盯住企业环境违法问题。2018年1月到2019年10月,我市环境行政处罚立案732件,罚款3808.144万元,实施查封扣押56件,停产限产19起,移送行政拘留60起,拘留62人,移送污染犯罪案件1起。通过严查重罚,有效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18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5天,较2017年增加26天,提高了8.3个百分点,优良率上升幅度排全省第一;重污染天数为5天,比2017年度减少了13天,重污染天数减少总量居全省第一,空气质量排名在全省从第十三名上升到第九名;今年1-9月,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1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天,优良率达88.3%;综合指数3.86,全省排名第6,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个名次,主要污染指标PM2.5、PM10、SO2平均浓度分别为39μg/m3、52μg/m3、13μg/m3,同比分别下降了7.1%、11.9%、18.8%。各县市优良天数比例均达到88.5%以上。自2018年至今,我市资江、沅江、湘江水系国控省控地表水和省、市级交界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大格局初步形成。先后成立了市配合生态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均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或主任,负责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督办事宜。出台了《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邵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文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权重逐渐增加。在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的过程中,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更加明晰,监管内耗、监管失力、监管空档等现象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案件办理、责任追究,一些地方和部门深刻反思问题、及时汲取教训,增强了履职担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444个信访件、交办单9件、督办单7件及湘环督办函〔2018〕8号移交的5个重点问题全部办结。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59个问题,目前有50个完成整改、4个正在按进度推进、5个正在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深地感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从掌握的情况来看,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治理、龙须塘老工业区综合整治等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整改,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畜禽养殖等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是我市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决的整改决心、强力的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抓实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不折不扣完成环保督察问题后续整改。继续坚持市委常委联县市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管线、县市区领导和市直部门负责人领办包干的工作机制,对4个正在有序推进和5个正在整改的问题,进一步量化任务、细化步骤、强化措施,拉条挂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条逐项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对辖区水质改善、空气质量改善、扬尘污染防治等完成整改任务需长期努力的问题,将继续坚持、一抓到底,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对标对表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自查出来的问题,也要按照环保督察的标准尺度,力争年内完成大部分整改任务,在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之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集中精力抓好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治理。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治理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起来,以敢于碰硬、坚决过硬的精神,对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治理、龙须塘老工业区综合整治、关闭矿山生态恢复等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开展克难攻坚,各级各部门一方面要采取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援,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逐个落实过关、逐一整改到位。
(三)全力以赴补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针对我市当前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创新建设机制,主动对接跟进省里PPP项目。同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城市污水治理增效提质和城市垃圾分类工作。
(四)严防反弹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果。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松懈、疲惫厌烦情绪,对目前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和交办的信访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对标对表,逐一排查核实,认真查漏补缺,坚决防止整改滑坡、污染反弹。对因环境问题停产整治的企业,严把复产验收关。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在省级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又重复投诉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督办,发现反弹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到位。
附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59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邵阳市委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附件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59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邵阳市一些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习惯于过去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不强,不能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有效地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对环保工作推一下、动一下,抓一件、算一件,既未形成自觉行动,又缺乏统筹谋划。(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加强学习,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学习。将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等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组织10余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中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指示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已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习,认真学习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和相关知识。
(二)压实责任,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对《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邵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修订,2018年10月15日正式印发了《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邵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职责和协调议事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督促履职尽责落实到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每年度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制定印发了目标考核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晋升去留、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重要指标。对督察整改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自省级环保督察进驻以来,约谈正处级干部41人次,针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重点问题涉及的4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问责处理。
二、绩效考核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环保责任导向性和操作性有待加强。(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晋升去留、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在印发的《邵阳市市直单位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县市区及相关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都将生态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其中,其分值占比逐年提高,特别是在2018年度绩效考核中环保指标分值在百分制中占10分,并明确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奖优惩劣、治庸治懒、能上能下的浓厚氛围,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三、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专题研究环保工作较少,相当部分领导干部项目建设办公会很少提出落实环保措施的要求。(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委常委会、县市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度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职责和协调议事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决策不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等造成本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严肃追究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15个(含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项目1个),其中:市本级3个,县市区12个。15个审计项目中,离任审计项目1个,任中审计项目14个。
四、截至6月25日,市本级未启动《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邵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修订工作。(完成整改)
市委市政府对《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邵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修订,2018年10月15日正式印发了《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邵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
五、《关于将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纳入政府行政执法保障序列的通知》虽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研究,但此项工作目前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主要原因是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还没有出台正式文件。市财政局据实保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市里正筹建公车平台保障执法车辆;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和执法服装待中央统一规定下达之后一并予以解决。
六、截至7月1日,未按照《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要求出台全市“散乱污”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未出台淘汰类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完成整改)
2018年8月22日,我市召开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对原市经信委《邵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了研究讨论。2018年9月13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正式印发《邵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邵生环委发〔2018〕3号)。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形成《邵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第一稿。为确保摸排精准、全面,2018年11月5日,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又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散乱污”企业专项综合整治协调会,会议对“散乱污”治理工作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在此会议基础上,原市经信委于2018年11月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核实确认“散乱污”企业的督办函》,将摸排上来的“散乱污”企业反馈至各成员单位及县市区进一步核对,最终形成《邵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因当时《湖南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尚未出台,故当时未将整治台账对外公布。
2019年8月8日,湖南省工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工信产业〔2019〕275号)文件,《通知》明确“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由工信、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应急5部门联合牵头整治,并制定了散乱污治理相关标准。经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2019年9月5日,重新修订的《邵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并下发。9月17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召开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推进会,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已将“散乱污”企业名单报上来,并经市政府审定,基本确定《邵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
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市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从未对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过处罚,督察组现场检查建筑工地管控工作很不到位。(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完善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市城区建筑工地管理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并印发《邵阳市城区扬尘整治方案》(市城管委字〔2015〕17号)、《邵阳市城区扬尘和路面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市城管委字〔2017〕5号)、《渣土处置工地出场设施建设标准》、《渣土消纳场净车出场设施(平台)建设标准》(市城管委字〔201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邵城管发〔2018〕7号)、《建筑(渣土)工地扬尘控制整改方案》等建筑(渣土)工地扬尘控制整改方案。
(二)认真履行行政处罚职责。市城管执法局采取了将各区城管执法局对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履行该项行政处罚权的各区城管执法局每月上报当月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情况、施行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向市局“零报告制度”、根据市蓝天保卫战的情况通报对各区城管局进行专项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各区城管执法局对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扬尘污染立案处罚20起,罚款34.72万元,责令限期整改196起,责令停工整改26起。
八、2018年5月,新宁县林业局、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应急处置能力不够,导致“巅峰湖南2018”首届名山连登积分联赛暨大美永州大穿越活动和“第二届崀山国际越野赛”中98人非法穿越了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宁县)核心区10.3公里、缓冲区1.8公里。(完成整改)
(一)新宁县林业局制定了《自然保护区管理培训方案》,举办培训班对舜皇山自然保护区、林业局执法大队、各林场干部职工进行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巡护执法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能力;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努力提高政治站位,肃清负面影响,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三)事件发生后,新宁县成立了专案组,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对涉事的湖南御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新宁县纪委监委对因违反工作纪律、应急处置不力,导致98人非法进入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责任人新宁县金子岭林场党支部书记王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九、邵阳市双清区日升造纸厂12条1092双网单缸纸机属2011年国家要求淘汰的设备,邵阳市经信委不但未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对使用严重污染水环境设备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018年1月假称专家认定该企业总产能2.1万吨在淘汰标线1万吨以上符合产能要求,向市政府请示将日升造纸厂移除《邵阳市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五小”企业实施方案》的取缔关闭企业名单,同意其恢复生产。邵阳市宝东纸业有限公司为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涉及的企业,2018年7月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停运,废水直排。(完成整改)
2018年省第二环保督察组还未向我市反馈意见时,原市经信委根据了解的情况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日升造纸厂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并就日升造纸厂整改关停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2018年7月24日,原市经信委向双清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邵阳市日升造纸厂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的函》,建议双清区政府按照省第二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对邵阳市日升造纸厂依法依规进行淘汰。双清区人民政府于7月25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日升造纸厂关停拆除工作,并制定和下发关停拆除工作方案,要求于8月30日前全部关停拆除到位。2018年8月25日,日升造纸厂12条1092型生产线全部拆除到位。2018年9月19日,原市经信委向市生环委专题请示(市经信呈〔2018〕96号),请求省第二环保组对此问题予以销号。市纪委对原市经信委分管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对责任科室负责人等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宝东造纸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设备已经于2018年8月按要求依法依规拆除。
十、绥宁县岩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岩田锰矿部分位于湖南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在绥宁县黄桑省级风景名胜区内,2004年获得采矿许可证,因在黄桑省级风景名胜区,未通过环评审批,2016年绥宁县人民政府将其纳入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名单,明确要求停产关闭,2018年3月,邵阳市国土资源局在该单位未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仍给该单位办理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且采矿区域仍在绥宁县黄桑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完成整改)
绥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绥宁县岩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问题整改。一是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岩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拆除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联合执法方案,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2018年9月,绥宁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关闭绥宁县岩田锰业有限公司岩田锰矿的决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公司机械设备、厂房进行了拆除,用混凝土对井硐开采井口进行封闭,并对土地进行平整,县林业部门负责移栽树木复绿,生态得到恢复。2019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注销了该矿采矿许可证。二是全面排查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违规建设项目,并依法处理到位。三是绥宁县纪委监委对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记过4人,警告3人。
十一、2017年3月,市公用事业局、市城建投集团公司未经论证、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将城区3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共计17445吨)与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两沟底泥(共计35122.78吨)埋入未设置渗滤液和场内雨水导排收集系统的原热电厂灰坝填埋场,填埋场渗滤液经雨水集水井后直接排入洋溪沟,同时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两沟底泥干化场超期暂存两沟底泥和生活污泥33249吨,渗滤液未进行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完成整改)
(一)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于2018年8月15日完成了主体工程的建设,2018年8月16日开始进泥进行单机调试,同时进行围墙、绿化、厂区大门、门卫室、部分办公室装修等附属及零星工程的施工。2018年10月8日开始设备联动调试,2018年11月正式投入运行。至今已完成了厂区全部构筑物的施工,并通过了电力、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已安全、稳定、达标运行了11个多月,每天处理污泥约80吨,完全满足市区洋溪桥、红旗渠、江北等三个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处理需求。
(二)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及环保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二级机构市排水管理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城区3个污水处理厂污泥超期暂存的生活污泥转移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该部分工作已于2018年9月25日全部按要求处置完毕,移送并处置污泥达24000吨。超期暂存的两沟底泥由市城建投公司负责处置,该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原填埋场进行临时封场,防止渗滤液外漏。在填埋场扩容设计时,已按II类填埋场建设要求设置防渗和渗滤液导排系统,并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原库区填埋的生活污泥安全处置进行了论证并通过。按评审会通过的处置方案对原库区填埋的生活污泥进行了安全处置。干化场内超期暂存的两沟底泥已全部运至灰坝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十二、邵阳市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滞后。(完成整改)
该项目于2018年8月15日完成了主体工程的建设,2018年8月16日开始进泥进行单机调试,同时进行围墙、绿化、厂区大门、门卫室、部分办公室装修等附属及零星工程的施工。2018年10月8日开始设备联动调试,2018年11月开始投入运行。至今已完成了厂区全部构筑物的施工,并通过了电力、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已安全、稳定、达标运行了11个多月,每天处理污泥约80吨,完全满足市区洋溪桥、红旗渠、江北等三个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处理需求。
十三、城区黑臭水体龙须沟、洋溪沟治理均未达到序时进度。(正在整改)
根据省住建厅和省环保厅联合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湘建城函〔2015〕249号)和《邵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6〕75号)要求,2016年对市本级城区水体开展了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共查出邵水河、红旗河、枫江溪、龙须沟、洋溪沟等5条黑臭水体。已完成邵水(沿江桥至拦河坝段)、 枫江溪 、红旗河 、洋溪沟等四条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底经第三方水质检测,均合格,黑臭基本消除,并已公示。
龙须沟未完成黑臭水体整治,该水体全长4.2公里,经检测为重度黑臭。根据《邵阳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要求,龙须沟黑臭水体整治采取管网截流、底泥清淤和沿岸护坡恢复的方案,该整治工程于2015年开始建设(同龙须塘工业区重金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同步实施),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但因个别监测数据不达标,公众满意率达不到要求。目前,市城建投公司已完龙须塘路污水管网工程2600米,剩余260米未完成,完成比例90.9%。古塘路污水管网工程污水管道顶管完成644.2米,剩余7.8米,完成比例98.8%,相关建设正在日夜进行,力争今年12月完成。
十四、邵阳市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工程应于2016年完成,目前因两沟污泥无法填埋,进度严重滞后。(正在整改)
“两沟”河道治理于2018年9月全部完成。灰坝填埋场扩容项目于2019年6月动工,填埋场扩容项目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完成门卫室、渗滤液处理池、清水池、污泥一体化处理设备建设安装完成;填埋库区场地平整、边坡修整、厂前区废水处理区域场地平整、边坡覆膜、场底覆膜、渗滤液导排层;填埋场扩容建设完成产值1240万,完成比例97%,仅剩余填埋场安全封场覆土还绿未完成。两沟底泥已全部安全填埋处置完成。邵阳市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工程已具备销号条件。
十五、全市352座加油站的地下油罐未全部完成改造。(完成整改)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我市按照上级要求持续不断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2017年4月25日,市长下发交办函由市商务局具体承办此项工作。市商务局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许红梅任组长,副局长谢小军为副组长,市场运行调节科人员为成员的市商务局成品油领域突出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品油领域突出环境治理协调落实等工作。
(二)精密部署,全力推进。省环保督察之前,我市已就油罐改造工作进行了相关部署落实。一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自2017年来,市政府多次召集商务、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研究落实加油站环保整改。市商务局多次召集各县市区、中石油、中石化、社会加油站开会传达整改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二是制定下发多个文件。制定下发了《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加油站(点)油气回收油罐改造工作的通知》《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加快地下油罐更新改造的通知》《邵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经营市场突出环境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邵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对商务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整顿治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加油站必须于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检查,责令其停业整顿,待改造任务完成后,通过验收方能开业。三是扎实开展督查督办。2017年,市商务局向各县市区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公司下发《交办函》《各县市区商务局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和《邵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加油站点油气回收地下油罐改造的督办函》等文件督办,并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了多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2018年3-5月,市商务局组织对加油站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回访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办。12月,组织全市成品油管理及环保工作会议,再次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核实。
(三)落实整改,成效明显。到2018年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所辖区域内加油站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任务,全市352家加油站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其中8家停产整治)。目前,8座停业整治的加油站有5座已经完成整改并营业,其余3座处于停业状态,3座停业的加油站为:新宁县安山农机加油站、大祥区中石化邵阳市罗市桥加油站、双清区宝庆加油站。
十六、邵阳市方宇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邵阳市国龙矿粉场等12个淘汰落后产能和“五小”企业的关闭取缔工作仍有8个未关闭到位。(完成整改)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五小”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72号),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五小”企业名单的有13家,截至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时已淘汰关闭到位的有新宁县麻林乡波斯洞造纸厂、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青田造纸厂、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石灰寨造纸厂、洞口县纸业有限公司、大祥区宝庆铸锅厂、邵阳市福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6家企业,邵阳市方宇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邵阳市国龙矿粉厂、宝东造纸厂、日升造纸厂、隆回县滩头镇曙光造纸有限公司、隆回县滩头镇造纸工业园、邵阳县昆鹏造纸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尚未到位。为确保未淘汰和关闭的7家企业淘汰或关闭到位,2018年10月30日,市生环委下发督办令,要求相关县市区在规定时间内淘汰或关闭到位。2019年3月12-13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政府督察室到相关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察。现邵阳市方宇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邵阳市国龙矿粉厂、宝东造纸厂、日升造纸厂、隆回县滩头镇曙光造纸有限公司、隆回县滩头镇造纸工业园、邵阳县昆鹏造纸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十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重复投诉较多。(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针对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信访件整改落实,我市建立健全了市委常委联点联县、市政府领导分线包干、县区领导牵头包案等督办落实制度和清单式管理制度,逐个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向责任单位交办的同时,以短信或书面的形式报告联点的常委,并提醒其在一周之内赴现场督办。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实行打包式领办,出台了《关于市党政领导对突出环境问题及督察重点交办件实施领办的通知》(邵环督字〔2018〕3号),每位市领导负责督办解决一定数量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加强督查督办,2018年8月,市生环委办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和省政府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查。10月,市环保督察办组织四个督查组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等重点进行了再次督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222件信访件均已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并上报办结。
十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黏土砖取缔存在整治不彻底和反弹的现象,如新邵县龙十新型环保砖厂非法开采黏土制砖。(完成整改)
全市325家黏土砖厂已于2017年11月底,按“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产品、清原料)”标准全部关闭取缔,整治到位率100%。2018年8月22日,省经信委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我市黏土制砖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开展了“回头看”抽查工作,对我市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2018年8月31日,我市就依法取缔黏土砖问题向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销号。
十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中有28件存在较大的环境问题(新邵县8件、邵东县8件、新宁县4件、城步苗族自治县2件、绥宁县4件、武冈市2件),部分已上报办结的信访举报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整改标准不高、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作风不实、办事不力、污染反弹的情况。(完成整改)
收到省督察组督办的28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督办单后,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交办,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组织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并按市委常委联点联县、市政府领导分线包干、县区领导牵头包案制度报告联点的常委督办。各责任单位组成核查组对交办问题开展逐一现场核查,逐一复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整改通知21份,全市共处罚款223万元,查封扣押2起,停产整治3起,约谈11人、诫勉谈话11人、立案查处2人、4人留党察看一年。目前,28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
(一)新邵县8件:1.新邵县邵阳广信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该公司公司专门制定了整改方案,污水池渗漏及锅炉渣暂存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2019年5月16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座谈会,专门成立了项目指挥部,已启动搬迁工作。2.新邵县严塘镇长排山采石场厂区地面及道路未硬化,雨水及喷淋水收集未完成建设,产品堆料未进行防尘覆盖的问题。新邵县严塘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县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联合调查处理,企业按要求进行了整改。3.新邵县严塘镇旭东采石场厂区地面及道路未硬化,无雨水及喷淋水收集池,产品未进行防尘覆盖,现场装卸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水排入了溶洞的问题。新邵县严塘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联合调查处理,企业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工作。4.新邵县雀塘镇废品回收一条街原有废品收购加工企业107家,现已拆除81家,还余26家未拆除。仍堆存大量废品,厂棚还未拆除情况的问题。2018年7月2日,新邵县雀塘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雀塘镇再生资源行业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暨第三批厂棚拆除工作方案》,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雀塘再生资源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厂棚已全部拆除,问题已整改到位。5.新邵县雀塘镇黄泥新村三组猪场存栏生猪20余头,存在粪水直排现象,且离居民区较近,恶臭污染严重的问题。该养猪场已退养,栏舍已拆除。6.新邵县雀塘镇半边村孙波养殖场现存栏生猪900余头,虽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业主解释该设施不能达到处理要求,已签订设施改造升级协议的问题。该养猪场请湖南省一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整改方案》并进行了整改,目前该场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7.新邵县辰州有限公司尾矿库只有简单防渗设施,原料露天堆放的问题。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对渣场子坝挡墙外部进行铺膜防渗,完善了防渗设施;二是对制球库石灰进行了覆盖,对车间各覆盖原辅材料的油布进行了重新加厚覆盖,避免原辅材料露天堆放。问题已整改到位。8.华大石材开发有限公司原材料及固废管理不规范问题。该公司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原材料已规范堆放,柴油和机油桶已按要求堆放于暂存间内,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邵东市8件:1.湖南巧大娘食品有限公司现场已停产,但存在遗留环境问题。湖南巧大娘食品有限公司已自主整体搬迁,原址生产设备已拆除,新址正在建设中。2.牛马司煤矿存在粉尘及废水污染问题。邵东市对牛马司煤矿核查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200万元,责令停产整治。该公司新建了钢结构煤棚,在露天煤坪周围安装了防尘网,在煤棚和煤坪内安装了喷淋系统和炮雾机,增加了喷淋除尘设施,扩建废水沉淀池,增加了投药装置,所有整改工作已于2018年10月完成。3.牛马司双胜化工厂危险废物暂存、转移不规范问题。邵东市对双胜化工厂核查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新建了危废暂存间并已完善标识标牌,地面已防渗修建了导流沟和收集池,厂区加强了清洁生产,搭建原料堆棚,路面进行硬化,完善雨污分流,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4.廉桥造纸厂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邵东市廉桥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关闭退出协议,生产设备已拆除。5.界岭镇爱窑砖厂、爱兴砖厂环境污染问题。邵东市对爱兴、爱窑砖厂核查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罚款5万元、10万元;爱窑砖厂工业废渣及生活垃圾已完成清理,厂内道路已完成硬化,原材料入棚堆放,破碎车间安装了布袋除尘设施,该砖厂自2018年7月停产至今,2017年12月20日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强制执行国土局的行政处罚;爱兴砖厂工业废渣已完成清理,加装围挡,隔开居民区与生产区。购买了一台洒水车,用于路面洒水降尘。脱硫塔储水池进行了防腐防渗,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完成了联网及验收,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6.湖南建雄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湖南建雄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已整体搬迁,原址生产设备已拆除,新址正在建设中。7.南方管业有限公司废弃机油、生产废料随意露天堆放的问题。该公司搭建了工棚,所有原材料、成品、废料、废胶管入棚堆放;生产储存车间张贴了标识,设置了危废暂存间,整改工作已完成。8.莲湖五金制品厂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该厂已将废润滑油桶和废油漆桶收集、分类放到了废物储存间,重新修建一个独立的喷塑粉车间,完善好塑粉收集处理设施,该公司整改工作已完成。
(三)新宁县4件:1.原料未采取“三防措施”,未建设污水收集池,钻孔采用干式钻孔的问题。县环保局现场督办,鑫旺水泥厂“三防”设施已到位,加装湿式钻孔设施,周边三个碎石场“三防”设施已整改到位。2.新宁县金石镇飞虎村十三组修建鑫旺水泥厂环境污染问题。此件和2017051434反映问题是同一个问题,属于重复件。县环保局现场督办,鑫旺水泥厂“三防”设施已到位,加装湿式钻孔设施,周边三个碎石场“三防”设施已整改到位。3.新宁县金石镇松风亭村13组崀山大道旁边已停产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未拆除设备问题。新宁县住建部门已督促业主拆除相关设备,设备已拆除到位。4.新宁县水庙镇蒋木村采石场环境污染问题。水庙蒋木碎石场路面已硬化,低位水处理设施已建成,“三防”措施已到位。
(四)城步县2件:1.已关闭的城步县儒林镇城步银河纸业遗留环境问题。县人民政府责成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组织对现场进行清理,对现场的废水进行抽取送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造纸废渣进行清运至县城垃圾场处理,并对现场进行平整。已完成整改。2.城步县“三十六峰”环境污染问题。两家采石场进行环保整改,一是对原料产品实施覆盖防尘。二是对钻孔采取防尘措施,采石场已购置使用钻孔吸尘器,已完成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破碎筛分防尘设施,两家采石场对防尘遮盖钢架棚全部加装好遮盖板,破碎机、传送带均配备喷淋装置,实施封闭作业和湿法作业,已完成整改。四是建设污水收集池,实施作业区内污水回用不外排。已完成整改。
(五)绥宁县4件:1.绥宁县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隆回县六都寨氯酸铵(隆回县处理)厂区部分未采取雨污分流的问题。该公司制定了《绥宁县绿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部分未采取雨污分流的整改方案》,厂区雨污分流设施已建成,该问题已整改到位。隆回县六都寨氯酸铵(隆回县处理)厂区生产设备已拆除。2.绥宁县麻塘苗族瑶族乡船田沈某某活性炭厂手续不全、且存在非法占地和环境污染问题。该炭厂2015年11月获得县环保保护局批复;国土部门办理了用地手续;县商务经信局进行了产业政策进行核实,符合产业政策。目前该企业已经完善环保设施,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合格后,办理了企业自主验收手续,问题已整改到位。3.绥宁县麻塘乡五龙寨村(现三寨村)已处于停产整顿,窑炉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问题。该企业由于市场原因,已自行关闭,已落实“两断三清”,清除原材料、拆除生产设备。4.绥宁县红岩镇山砂河段有使用铲车在河床内非法盗采挖砂的现象的问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红岩镇村民用小铲车在河道非法盗采挖砂情况已整改到位。
(六)武冈市2件:1.邵阳市武冈市乡村垃圾池垃圾焚烧现象普遍的问题。武冈市制定《武冈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武冈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乡、村两级负责建立回收点,在16个乡镇街道162个村建立了“户分类、组保洁、村回收、公司转运处理”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网和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网“两网融合”。武冈市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项目于2018年9月实现了武冈市各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目前已投入运营的垃圾桶数量为26000个、勾臂箱32个、挂桶式压缩收集车40台、勾臂车1台、检修车2台、巡检车2台、项目收运人员共计104名。据统计,2019年1月至5月,共转运农村生活垃圾2.4万吨,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全覆盖,垃圾清运率达到了90%,并拆除了垃圾池,杜绝了垃圾池露天焚烧垃圾现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2.武冈市武马公路、高速公路旁边建有临时沥青搅拌站已关闭,主要生产设备未拆除的问题整改情况。该搅拌站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拆除后的设备设施全部封存,原生产区域已用市政围挡全部封闭,无生产能力;施工单位湖南省隆回路桥工程公司同时也是G241、G356武冈过境公路工程的中标单位,待项目启动后,该临时搅拌站全部设备将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再搬至新址。
二十、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冻坡村砖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被群众投诉非法占用林地,绥宁县进行了处理并上报办结,2018年7月,群众又对该砖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现场检查发现,2017年10月,绥宁县国土局给该砖厂办理砖瓦用页岩采矿权等相关手续,目前该砖厂的采矿权正处于挂牌公告期内,该砖厂在未依法获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又在原址上开工建设,2018年4月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目前已非法占用0.2778公顷耕地、1.2455公顷林地,复绿后的树苗大部分被毁坏,违法情节严重,相关职能部门对该砖厂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存在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完成整改)
针对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冻坡砖厂环境问题,市县两级领导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到位。一是领导高度重视。2018年7月18日,市委书记龚文密、市长刘事青到绥宁县召开环保督察专题督办会议,研究决定对冻坡砖厂实施限期拆除、限期覆绿的整改措施。根据专题督办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绥宁县委书记唐渊,县长罗玉梅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冻坡砖厂拆除问题。绥宁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龙明主为组长的冻坡砖厂拆除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联合执法方案,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二是查处违法行为。针对该砖厂当事人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原址上再次新建厂房,绥宁县国土部门依法对非法占地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并于8月2日移送法院裁决。绥宁县人民法院于8月7日下达了(2018)湘0527行审542号行政裁定书,由长铺子乡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三是严格落实整治。绥宁县委、县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冻坡砖厂当事人进行强大政策宣传,最后达成由投资人自行拆除的协议。2018年8月份开始,绥宁县人民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对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冻坡村砖厂进行拆除工作。2018年8月,该砖厂机械设备、窑体、烟囱等违法建筑及设施已全部拆除,并对土地进行平整,由县林业部门带土移裁树木覆绿到位,生态得到恢复。四是严肃责任追究。绥宁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中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予以立案调查。2018年7月,绥宁县纪委监委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10人,2019年1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7人。
二十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多次投诉邵东县细园垃圾填埋场气味浓烈刺鼻恶臭难闻,蚊蝇满天,井水污染严重,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完成搬迁。邵东县政府回复称“平时根本看不到蚊虫”,“力争在2017年底前所有群众搬离至安置点新房内,并将旧房予以拆除”。现场检查发现填埋场蚊虫很多,防护距离内仍然有居民未搬迁到位。(完成整改)
对细园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邵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书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抓紧进行整改。一是成立以副县长杨振明任组长,县住建局长邓成家任常务副组长,宋家塘街道办、牛马司镇政府等实施主体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二是县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对邵东细园环保有限公司下达环保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三是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了垃圾场内、外硬件设施建设,完成沼气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挡风围墙、场内覆膜、车辆冲淋设施等一系列措施;加强管理,健全完善填埋场管理措施,调整垃圾承运车辆进场时间,优化垃圾填埋作业流程,加强除臭灭蚊作业及出入车辆冲洗管理。2018年9月底,对签订搬迁协议的199户的房屋全部进行了拆除,附近居民搬迁和房屋拆除全部到位。四是严格责任追究。邵东市纪委监委对涉及本反馈问题的分管副县长、县住建局局长、宋家塘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进行约谈。
二十二、2018年1—5月,资江渡头桥镇光辉村断面中2、3、4月水质从Ⅲ类降为Ⅳ类。(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019年1-10月,据邵阳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资江渡头桥镇光辉村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部分时段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整改目标已完成,主要做法是:
(一)该断面8家沿河涉水企业已完善了废水处理系统,修建了有效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收利用不外排。
(二)邵东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兴隆污水厂)已于2018年9月竣工投入正常运行,现已稳定达标排放。
(三)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逐步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乃至负增长。自2018年以来,邵东县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39万亩;恢复发展绿肥种植面积20万亩;推广普及秸秆还田面积80万亩;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0.5万亩以上;大力推进畜禽粪便肥料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商品有机肥施用面积达0.5万亩;全面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深入推进系统防治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全县专业化统防统治全程承包服务面积达到18.6万亩;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应用面积5.3万亩,通过一系列技术措施加强对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应用管理,累计减少农药用量35吨、化肥用量950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有力地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已制定《邵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邵水字〔2019〕61号),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对全县小水电站逐步退出,同时邵东市邵水河道上的小水电站在运行时,均严格保障下游生态基流。
(五)邵东市每年落实邵水河河道保洁专项经费50万元。县、乡、村三级已经落实环保志愿者2000余人,其中县级志愿者服务站11个,志愿者91名。环保志愿者定期清理河道垃圾。据统计,2018年清理打捞河道垃圾20000吨。目前河道清洁,漂浮垃圾及时清理。
二十三、资江邵水入河口断面中1、3、4、5月水质从Ⅲ类降为Ⅳ类。(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红旗河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桃花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建成,且已投入运行,邵水市区段生活污水排污口已全部截流。二是邵水流域内的邵阳经开区、邵东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能稳定达标排放。三是邵水流域内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已基本退养到位。四是加强了河道河岸垃圾打捞清运工作,河面清洁,无明显漂浮物。五是整改目标已完成。自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邵水入河口水质已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其中2019年1月、7月水质为Ⅱ类);2018年该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水质标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涉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水质。
二十四、部分湖库水质恶化,城南公园人工湖2017年水质有8个监测指标比2016年浓度均有所升高。(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018年12月,制定切实可行的水质改善方案,并启动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方案实物工程,水质有初步好转。一是放水干底,进行湖底晾晒杀菌,二是清理湖底垃圾,将流入人工湖内的污水另设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三是湖底普撒生石灰消毒,安装防钓鱼设施,四是补给清洁水,栽种净水植物、放养鱼苗等进行生物净化;2019年8月、9月因正在整改,无法采样分析,无监测数据;2019年9月开展了人工湖水质提质系统安装,人工湖蓄水,曝气推流机开始实施运行,微生物开始培育等工作;2019年10月上旬曝气推流机连续运行,逐步建立稳定的微生物净水生态系统。目前,为长期保持人工湖水质良好,加强了湖面漂浮物清理和日常维护管理,根据水质情况不定期补给清洁水,水质透明度提高,观感效果改善,经第三方水质检测单位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样检测,城南公园人工湖水质各项指标均合格。现水质已明显好转。
二十五、全市尚未建成一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新宁县回龙寺镇、隆回县金石桥镇、滩头镇、小沙江镇、北山镇污水处理厂已竣工投产,进入试运营阶段;洞口县高沙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成,正进行设施安装;邵东市廉桥镇、仙槎桥,新邵县雀塘镇、邵阳县五峰铺镇、隆回县六都寨镇、武冈市邓家铺镇、大祥区罗市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其他乡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2018年,我市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入《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2019年4月,市委常委会议明确要出台《关于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邵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这两个文件正在签发之中,明确要求到2022年,资水、邵水、扶夷、赧水、巫水、涟水、石马江7条省管河道沿岸乡镇、5万人口以上或建成区5000人口以上的乡镇及所有建制镇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明确由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市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十六、城区洋溪桥、江北污水处理厂均未完成提质改造(正在整改)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湘政办发〔2017〕74号)和《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83号)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加快“一湖四水”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通知》,2018年9月和2019年3月蒋志刚副市长分别召开了我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改会议,明确了洋溪桥污水处理厂、江北污水处理厂以及红旗渠污水处理厂提标扩改方案,2019年3月26日该方案正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目前以上3个污水厂提标已成立项目部,并已完成可研的编制,经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了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工程咨询服务公司,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作会议备忘录(2019年8月28日)》要求抓紧实施。现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正在积极开展立项、招投标等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开工建设。
二十七、北塔区杨家垅社区(内有东兴棉业、邵阳监狱、拘留所、戒毒所、少管所、看守所等用水大户)、兴隆社区污水管网未完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排资江。(完成整改)
(一) 市、区环保部门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了对相关企业的监管,多次检查东兴棉业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
(二)邵阳监狱、公安四所污水处理厂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通过在茶元头街道区域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规模6000吨/天),将竹木市场、邵阳监狱、公安四所、茶元中学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至茶元头卫生院南侧,并在污水收集处、再通过沿320国道(宝庆西路)新建的污水压力管道将收集的污水加压送至320国道(宝庆西路)资江二桥西侧市政污水管,最终流至江北截污干管并进入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目前,茶元头卫生院南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已安装到位,提升压力管网已全部完工,320国道K0+740(资江二桥头)—K0-780(老杨家垅交叉口)段重力市政管道已铺设到位,邵阳监狱、公安四所、杨家垅社区、兴隆社区区域污水均通过该泵站提升至资江北岸截污干管,最终进入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十八、双清区的生活污水管网未完全覆盖,龙须沟、洋溪沟流域污水管网未建成,工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生活污水流入沟渠形成黑臭水体直排资江。(正在整改)
一是龙须塘路污水管网工程已完成2600米,完成比例为90.9%,古塘路污水管网工程污水管道顶管完成644.2米,剩余7.8米,完成比例98.8%;其他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二是双清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已完成退养工作。三是现市城建投公司正在抓紧龙须沟(龙须塘路、古塘路)沿线截污干管施工,将沿线的排水单位(户)的污水截流至污水管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届时,将有效解决污水流入沟渠,直排资江等问题。同时加强环保日常检查执法,杜绝该洋溪沟、龙须沟流域工业企业未达标的排放导致污染等情况发生。
二十九、雨污分离不彻底、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普遍较低,污水处理效率不高。(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科学规划、完善城市排水管理机制。为加强我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总体规划要求,2016年11月28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邵阳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办发〔2016〕33号)正式实施,明确新建排水设施必须设置雨污分流,新区建设及城区改建时,不得将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混接。
(二)认真履行城市排水许可职责。严格执行《邵阳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新建城区必须执行雨水、污水分流制度,逐步善雨污分流,以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等指标。目前,市城管局受理办结需要连接市城区市政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各项目都实行了雨水污水分流,推进了雨污分流工作。
三十、江北污水处理厂因预留30%处理量为工业园废水,目前工业园入园企业少,2018年1—5月实际日均进水量不到设计能力的40%,达不到验收条件。(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江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为每天处理6万吨污水,因预留30%的工业园废水约1.8万吨,计划每天处理生活污水4.2万吨, 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工程 ,各责任单位成立了项目部,加紧调度工程进度,保质按任务、时限要求完成北塔区茶元头片区配套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提升江北污水处理厂进水量。
(二)2014年-2018年期间,在资江北岸敷设约50公里截污主干管,污水提升泵站3座,依托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制,完善各污水支管,逐年提高北塔区的污水收集率。
(三)2019年在江北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新建了茶元头片区截污干管、完善北塔区路网污水管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入园企业湘窖酒业有限公司办理了排水许可手续。
(四)2019年江北污水处理厂日均进水量约2.8万吨,其中生活污水进水量约2.7万吨,工业园废水约0.1万吨,生活污水进水量达到计划处理能力的64%,进厂水质BOD、COD等指标浓度明显增加。随着城市建设,管网覆盖面的增加, 2020年该厂日进水量应达到设计能力的60%左右,且逐年增加。
三十一、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全市工业聚集区24个(其中省级及以上园区11个),未办理规划环评的5个,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6个。(完成整改)
一是1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按要求完成。其中邵阳经开区、大祥区、邵东市、洞口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宁县、邵阳县等7个省级工业园区单独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和在线监控设施,均已于2018年投入正常运行;新邵县、隆回县、武冈市、绥宁县四个省级工业园区采取依托方式,依靠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废水。二是省级以下工业园区,国家没有强制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我市开始部署这项工作,现有大祥区湘商产业园、绥宁县湘商产业园等已开始筹建园区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加强对园区企业监管,督促入园企业做到达标排放。三是未办理规划环评的5个园区整改情况。邵阳县长阳铺新能源产业园环评文件已完成送审稿;2019年2月21日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完成了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环评文件的评审;2018年6月11日,原邵东县环境保护局对邵东城北片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达了审查意见(邵环开环评〔2018〕13号);大祥区横冲、面铺工业小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得了环评批复,大祥湘商产业园属于该工业小区的一部分;新邵县龙溪铺镇石材工业园不是工业园区,龙溪铺镇不适宜大规模发展石材加工行业,新邵县人民政府拟进行整顿,另行选址发展石材加工行业。
三十二、邵阳经开区部分企业生产废水因管网不配套未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排红旗渠。(完成整改)
建设配套截污管网,完成园区排污企业覆盖率100%;邵阳进站路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在线监控设施已建成并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
三十三、横冲工业园黑宝石商砼公司生产废水、洗车废水经简单沉淀后排入公路边暗管。(完成整改)
(一)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原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大祥分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二)黑宝石商砼公司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在原有沉淀池旁,新增大型沉淀池,扩大沉淀池容量,增加循环水泵一台,确保废水循环使用;新增备用池并硬化,在水量过大,沉淀池负荷较大时将部分水分流至备用池,确保无沉淀水外排;在沉淀池上新搭建防雨棚,切实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目前生产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对园区企业加强现场监管,认真的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十四、现有规模化养殖场1556家,目前全市禁养区仍有72家未退养到位,邵阳市城区有6家未退养到位,其中大祥区5家,双清区1家,部分养殖场环境污染严重,如滨江街道的郊东养殖场目前存栏牲猪约8600头,未完成退养,养殖废水直排洋溪沟。禁养区部分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未按要求退养到位,如大祥区109家养殖专业户未完成退养;双清区55家养殖专业户未完成退养;同时存在领取退养补贴资金退养后反弹复养的情况,如北塔区5家养殖专业户反弹复养,江北社区匡秀养猪场、丰江社区丰江种猪场反弹复养。(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禁养区内72家规模养殖场包括双清区1家、新宁县2家、大祥区5家、绥宁县2家、武冈市14家、邵阳县22家、隆回县16家和洞口县10家,已全部退养完成。大祥区109家养殖专业户已完成退养,双清区55家养殖专业户已完成退养,北塔区5家反弹复养养殖专业户,包括江北社区匡秀养猪场、丰江社区丰江种猪场已完成退养。
三十五、部分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简陋,长期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如邵东县湖南昌盛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牲猪15500头,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完成搬迁,现场恶臭熏天,粪水在周边菜地散排,对邵水河水环境污染严重。(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是57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整改完成。其中32家养殖场完成升级改造任务,25家无法改造升级,已完成退养。二是邵阳昌盛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整改。该公司猪场已在饲料中添加生物制剂和除臭剂,减少臭味产生;干湿分离机平台已转移至下风向位置;氧化塘清淤已完成;防护距离内的安置房的住户已搬迁,两栋民房的住户确认该养殖场对他们没有影响,要求不搬迁,并签了承诺书。
三十六、乡镇医疗机构废水污染防治不到位,邵阳市乡镇医院目前只有新邵、邵东、洞口三县启动了乡镇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的安装。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医疗废水简单处理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完成整改)
针对乡镇医疗机构废水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了全市乡镇医疗机构废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乡镇医疗机构水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市区增加财政投入,确保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按要求购置相关设备,达到废水排放标准排放并确保如期完成相关工作。目前,全市231家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分院)除北塔区陈家桥乡卫生院、大祥区檀江乡卫生院、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正在建设之中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运行),228家全部建成并运行,医疗废水能够达标排放。
三十七、环境空气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2016年全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3%,比2015年下降0.2%,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14个市州排名第10位;2017年全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4%,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29毫克每立方米,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排全省第13名;2018年1—6月份,全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4%,比2017年上升了1.1%,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14个市州排名第11位,形势依然严峻。(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了全市蓝天保卫战动员大会,成立了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设6个工作组)。同时,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市先后制定了蓝天保卫战总体工作方案、考核办法、问责办法、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各专项方案等系列配套政策。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压实到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一是推进“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邵阳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邵生环委〔2018〕03号),11月5日召开了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动员会,整治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持续推进。二是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暨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大气污染源清查,加快推进我市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工作。我市委托中科弘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这项工作,目前,已完成污染源摸底调查,进入数据审核和报告编制阶段,预计2019年12月底前可完成清单编制、管理平台建设和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三是继续加强烧制砖瓦企业环境整治,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未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实施停产整治。目前,全市217家砖厂已全面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原料、燃料密闭储存或采取防风、抑尘、降尘等措施;120家砖厂已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其中42家数据已联网;未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的均处于停产整治阶段。四是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按照“六个100%”要求全面整治城区建筑施工,共巡查工地648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56份,责令206个工地停工整改,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120份,上报认定不良行为63起,132个在建工地督办安装降尘雾炮机206台、安装洒水降尘设备180处、硬化施工场地面积26万多平方米、设置车辆出入冲洗槽123个、设置封闭式围挡10万余米。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运输车辆191台,处罚违规驾驶员117人次。我市文明施工风气初步形成,城市建成区内的施工工地一律按照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基本做到了“六个100%”。五是严格控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强化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秸秆、垃圾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制止焚烧垃圾秸秆426余起,并立案查处3起,扑灭山火5起。六是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修订工作,明确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和责任主体,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成了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修订和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并颁布实施。全年重污染天气仅5天,较上年度减少13天。
(二)空气质量改善情况。2018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7μg/m3,比2017年同期下降16.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5μg/m3,比2017年同期下降16.7%;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18μg/m3,比2017年同期下降37.9%;优良天数30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比2017年同期上升8.4%;重度污染天数为5天,同比2017年减少了13天。2018年我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上升幅度全省第一,全年重污染天数减少总量全省第一,空气质量全省排名从第十三名上升到第九名。
三十八、2016年邵阳市煤炭消费占比52.26%,2017年煤炭消费占比54.91%,增长2.65%。(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2016年全市能源消耗总量为772.3万吨。煤炭消费为403.6万吨,消费占比52.26%;其中国电宝庆煤电公司煤炭消费量为160.48万吨,能源消费占比为20.78%。
2017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787.84万吨。煤炭消费为432.6万吨,消费占比54.91%;其中国电宝庆煤电公司煤炭消费量为179.19万吨,能源消费占比为22.75%。
2018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804.84万吨。煤炭消费为447.2万吨,消费占比55.62%;其中国电宝庆煤电公司煤炭消费量为198.5万吨,能源消费占比24.66%。
如剔除国电宝庆煤电公司的煤炭消费,我市2016年、2017年、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分别为611.82万吨、608、65万吨、606.34万吨;煤炭消费总量分别为243.12万吨、253.41万吨、248.7万吨;三年煤炭消费占比分别为39.74%、41.63%、41.02%。总体来说,2018年煤炭消费占比呈下降趋势。我们通过以下努力,降低煤炭消费占比。
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管道天然气、LNG液化天然气,水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增加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新能源产业组,正在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目前正在稳步推进气化邵阳工程建设,邵东已经在去年年底通气。正在建设的风电场有绥宁县宝鼎山风电站2、3期,城步的乌鸡岭、金紫山、五团风电场等,建成后,全市风电装机容量将近100万千瓦。全市818个村级光伏电站已经建成并网,装机容量超过7.7万千瓦。2018年,市委市政府新能源产业组赴河北、永州等地考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积极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预计明年开工建设新邵、洞口、武冈、邵东等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是宝庆煤电等用煤企业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国电宝庆煤电公司投入1.5亿元,全面完成了1、2#机组脱硫脱硝除尘增容提效技术改造项目。该电厂2016年用煤量160.48万吨,发电量39.194亿度;2017年用煤量179.19万吨,发电量43.43亿度;2018年用煤量198.5万吨,发电量53.63亿度。煤炭利用得到进一步提升。我市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2016年343万吨、2017年327万吨、2018年344万吨。其他用煤企业也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煤炭利用效率。
三是推进分布式天然气发电和供热项目建设。邵阳经开区热电联产规划已获得了省能源局批复,将尽快启动市政府在湘商大会签约的协鑫南方在邵阳经开区的热电联产和分布式天然气发电项目。
四是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降低单位GDP能耗。落实邵阳市“十三五”县市区能源消耗能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并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年度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五是从2014年开始我市启动“煤改气”工作,将城区内企事业、机关单位燃煤锅炉全部替换为燃气锅炉。今年我市在“煤改气”三年计划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煤改气”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
三十九、清洁能源电力消费同比下降2.85%,全市清洁能源天然气和液化气使用占比增加较小,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小,工业燃气管网建设滞后,煤改气工作推进缓慢。(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清洁能源电力消费近三年的消费情况分别为:2016年77.45亿千瓦时、2017年81.21亿千瓦时、2018年90.91亿千瓦时,电力消费总量逐年递增。2016年、2017年、2018年城区天然气消费总量分别为3890立方米、4657立方米、5659立方米,天然气消费逐年增加。针对电力消费同比下降和天然气消费占比增加较小的问题,我们通过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并取得成效:
一是通过全力推进 “气化邵阳”工程,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市委市政府对气化邵阳工程高度重视,积极推动项目建设。2018年底,邵东已经通气,邵阳县由于城镇燃气公司还正在实施接入工程,今年可实现通气。气化邵阳二期工程已经全面启动,预计年内开工建设。同时我们也在积极争取将绥宁、城步纳入气化邵阳规划,同时,积极推动邵阳县—永州的天然气管道建设和重点城镇天然气管道建设。通过加大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促进天然气消费。
二是通过推进城市配电网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和城镇供电质量。全面实施电网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18年全市城区电网建设完成投资计划1.77亿元,投产110千伏项目7个,市区110千伏六岭变、泉塘(白马)变年前投产运行,新建10千伏线路工程36条,改造10千伏线路1条,新建10千伏环网箱48台,新增改造配变电容量6830千伏安,解决重过载配变问题,有效缓解城区供电紧张压力。城区的罗市变、栗山变选址完成,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今年将开工建设。同时,还将启动邵阳东、邵阳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绥宁、邵东城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清洁能源电力消费近三年的消费情况分别为:2016年77.45亿千瓦时、2017年81.21亿千瓦时、2018年90.91亿千瓦时。
三是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2018年全市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投资计划8.73亿元。马头桥、转湾35千伏主变扩建工程投产,塘渡口变电站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全年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993公里,新建改造低压线路2079公里,新建、改造配变3105台,净增配电容量40.89万千伏安。其中,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295个,全面完成1074个贫困村农网改造任务;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电网建设159处; 818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实现并网发电。全市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年度任务超额完成。同时,今年启动了新一轮电网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农村电网质量,促进电力消费比重提升。
四是通过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市各县市区全面推行新能源公交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能源汽车运营。积极推进私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
五是通过环保部门加大对违规排放企业和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力度,强制实施煤改气,持续推进煤改气进程;天然气管网建设方面,燃气企业加强管网配套建设,优惠开户费用,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结时限,不断加快工业燃气管网建设和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
四十、目前尚未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完成整改)
(一)根据实际情况对市本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了调整。2018年12月6日,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邵阳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的通告》(邵生环委发〔2018〕6号)。
(二)各县市皆完成城镇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2019年5月13日新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的通告》(新生环委办字〔2019〕2号);2018年9月6日邵东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邵政发〔2018〕26号);2018年12月15日隆回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隆政函〔2018〕174号);2019年5月20日洞口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洞政告〔2019〕8号);2017年9月21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绥政函〔2017〕11号);2019年3月28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城政发〔2019〕7号);2018年11月22日武冈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武政函〔2018〕91号);2017年11月10日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6号);2018年12月28日邵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邵政通字〔2018〕30号)。
四十一、砖瓦行业污染控制有待加强。全市169家砖瓦企业,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的18家,破碎工段未建除尘设施的69家,制备成型工段未建除尘设施的70家,128家未完成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运行。砖瓦企业普遍存在大气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如新邵县部分砖瓦企业扬尘管控不到位、存在无组织排放、环境污染严重。(完成整改)
(一)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整改。开展蓝天保卫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邵市办字〔2018〕1号),在全市范围内加大砖瓦企业环境监管力度,要求所有砖瓦窑企业必须限期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备,逾期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不准生产。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了《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邵市生环委办〔2018〕29号),采取“关闭淘汰一批、升级治理一批”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烧制砖瓦行业综合整治。
(二)加强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全市原环保、国土、林业、安监等部门共查处砖瓦企业环境违法行为94件,罚款813.9万元,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1人。
(三)强化落实,整改效果明显。全市共有烧制砖厂217家,全部完成整改,其中156家砖厂配套建设了烟气脱硫除尘等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32家砖厂未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或脱硫除尘设施不完善被停产整治,2家技改和2家新建的未投产,因环境污染严重、非法开采、非法占林占地、整改不到位等原因自动退出或强制关闭25家。
具体落实情况为:隆回县38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34家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4家设施不到位停产整治;经开区2家砖厂全部关闭;新宁县11家砖厂全部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武冈市19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16家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3家设施不到位停产整治;邵东市36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均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绥宁县7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6家设施不到位停产整治,1家已关闭;双清区2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1家关闭,1家设施不到位长期停产;北塔区6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5家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1家设施不到位停产整治;城步苗族自治县6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5家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1家设施不到位停产整治;大祥区2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均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新邵县24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18家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6家设施不到位停产整治;洞口县13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均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邵阳县51家砖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16家按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10家设施不到位停产整治,2家技改和2家新建的未投产,关闭21家。
四十二、武冈市豆制品生产企业300多家,除工业园区企业建有较为完善的污水治理设施外,其他区域大部分豆制品企业废水直排,少部分企业建有污水厌氧处理池,但处理能力和处理深度不够,不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大部分豆制品生产企业均使用1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无脱硫设施,锅炉废气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豆制品是武冈市一项传统产业,事关全市百姓的需要和从业人员的生活,历年来为百姓餐桌上的主要食品。全市原有豆制品小作坊213家,现关停106家,现在生产豆制品小作坊107家,加工区域全部集中在农村。生产的107家中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5家,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11家,无证无照的91家。
(一)武冈市先后出台了《武冈市豆制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武冈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了全市豆制品行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二)城区范围内及龙溪河、赧水河流域的豆制品小作坊已依法全部关停到位,其他农村现有生产的小作坊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在城市禁炮区范围内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清零。
(三)扎实开展豆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共检查豆制品加工作坊1257次,依法关停豆制品小作坊106家,引导环保、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小作坊入工业园福元、亚太和豆源食品厂有闲置厂房的企业集中生产,共引导入园小作坊52家。
下一步,武冈市将建立完善豆制品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豆制品健康发展。
四十三、省道S315邵东县火厂坪镇井溪村段公路两旁小五金等加工作坊众多,污染严重。现场发现益创五金工具厂未建污染防治设施,打铁炉烟气经2米高的烟囱直排。(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邵东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紧落实。一是出台政策性指导文件。2018年9月,制定了《邵东县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邵政办函〔2018〕44号);2018年10月,制定了《关于对我县铸造、翻砂行业使用的设备核查意见的通知》(邵经科发〔2018〕42号)。二是争取上级领导和部门的支持。2018年8月,邵东县向原省经信委全面汇报了辖区“五小”企业、落后产能企业和“散乱污”企业的现状,争取原省经信委委派技术专家对仙槎桥镇、火厂坪镇等乡镇共35家企业的设备和生产工艺进行考察调研及鉴定评审,依法依规进行淘汰和取缔。三是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2018年11月,邵东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科工局、县环保局、县电力公司、仙槎桥镇、火厂坪镇等单位对全县35家涉气企业和26家铸造翻砂企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整治行动。淘汰关闭S340国道两边8家小五金作坊,关停了26家涉气企业,升级改造9家涉气企业;强制改造13 家翻砂、铸造企业,依法拆除1家铸造企业,升级改造12家五金企业,全面完成整改要求。同时邵东县纪委监委对火厂坪分管副镇长进行约谈。
四十四、市区210个在建工地、17个混凝土搅拌站以及在建市政工程普遍存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情况,对城区马鞍山土石方施工场地、东方年华房地产、和兴·怡景房地产3家建筑工地进行检查,3家建筑工地均未开启雾炮机,未进行洒水抑尘,裸土未进行覆盖。(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此项问题反馈之前,省环保督察组已对我市进行督办,我市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整改,及时交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承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部署,立行立改。2018年6月29日下午,接到省环保督察组督办单后,市住建局立即召开紧急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督办单指出的扬尘防治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力推动。一是压实监管部门工作责任,对照省环保督察组督办单移交的问题实行清单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市安监站大祥监督组负责和兴·怡景项目、双清监督组负责东方年华项目、双清城管局和市城管局渣土办负责马鞍山土石方施工项目的督办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一个,见效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安监站监督组深入3个项目部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并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部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了项目部的责任。
(三)加强督办,着力整改。对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湘环督邵〔2018〕2号)督办件梳理出涉及3个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9个,我们加大督办整改力度,9个扬尘防治问题均已于2018年7月2日整改落实到位。马鞍山土石方施工项目在施工期间开启了雾炮机,对裸露土方进行了覆盖,重新修建了自动冲洗槽和三级沉淀池,扬尘污染问题已整改到位。东方年华项目施工现场有3台雾炮机,施工期间雾炮定时开启,为严格落实省环保督察组督办单要求,设置围档封闭施工,划清土石方施工区域界线,并将该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外的裸露土方重新覆盖至位,每天安排专人、洒水车进行全天候洒水抑尘,扬尘污染问题已整改到位。和兴怡景项目裸露土方已覆盖到位,施工现场已冲洗干净,施工过程中雾炮机开启进行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已清运出场并及时覆盖。
(四)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针对省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动真碰硬,开展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市区210个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建立了“片区、小组、具体工程项目”网格化监管体系,市城区所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及混凝土公司共分为3个片区,市质监站、安监站人员每天坚持监督检查,确保扬尘污染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少数工地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施工期间雾炮机未开启实行湿法作业裸露黄土未覆盖到位等扬尘污染问题15起,对5个项目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现扬尘污染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十五、部分县市区重点工程未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新邵县雀塘镇重点工程工地及道路裸土未覆盖,渣土车运输车辆扬尘控制不到位。(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2018年1月,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抽调原市城管支队支队长及2名副支队长负责蓝天保卫战联合执法组具体事务。2019年4月,转为蓝天保卫战指挥部督查考核问责组成员。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联合执法组坚持一日一巡,一事一改的工作模式,扬尘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为2018年我市空气指标有较大提升奠定了基础。
为督促各区及经开区按照《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联合执法组起草了《邵阳市扬尘治理行动考核办法》和《邵阳市蓝天保卫战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核计分标准》等文件,并于2018年9月起在市城区实施,每月由市蓝天指挥部组织市督查室、市城管局、原市环保局等部门对各区及经开区考核排名,各建设工地和基层组织对治理扬尘和大气污染防治都进行了量化考核,不断推进我市蓝天保卫战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9年,我市将蓝天保卫战工作范围扩展至各县市区,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联合执法组起草并出台了《2019年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2019年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机构,对联合执法组人员全部纳入督查考核问责组,强化了指挥棒作用。
2019年6月24日,市蓝天指挥部督查考核问责组组织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对全市四区八县一市进行大气污染及扬尘治理情况督导检查。重点对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建设工地落实“六个100%”等情况量化考核。
针对“新邵县雀塘镇重点工程工地及道路裸土未覆盖,渣土车运输车辆扬尘控制不到位”的情况,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对新邵县下达交办函(邵蓝天指交函〔053〕号)进行专题交办,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查验,原存在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四十六、农村垃圾回收处置滞后,目前除隆回县对农村垃圾进行收集处置外,其他县市区垃圾收集处置工作相对滞后。武冈市、城步苗族自治县、邵阳县等地农村垃圾随意焚烧现象到处可见,严重污染环境。(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下发了《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邵市办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农村垃圾普通就地焚烧工作的通知》(邵农卫办字〔2018〕8号)、《关于禁止农村垃圾就地焚烧的通知》(邵农卫办字〔2018〕11号)、《关于切实做好“2019—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环境整治实行一季度二检查一排名、一季度一讲评、年终一总评的督查考核机制。5月,我市组织62名相关人员赴浙江考察学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万工程”经验。目前,全市共配备专职保洁员1.88万名,共建成垃圾中转站627座,配备垃圾清运专用车2174台,修建垃圾池5.34万个,发放垃圾桶122.8万个,全市农村生活垃圾84%实行了集中处理。启动2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设施建设,建成并运行垃圾中转站3个、主体完工2个。各地都签订了资源回收公司按照市场价对所有可回收垃圾进行有偿回收。邵阳县、洞口县、新邵县已成立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指挥部。邵阳县垃圾再生新能源高效发电项目,3月已签订框架协议,目前选址工作已基本完成。武冈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新华社湖南分社6月专程到武冈实地采访,并向全国媒体发布通稿《湖南武冈:垃圾分类成风尚废品回收生意多》,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光明网、党报头条、中国青年网、新湖南等近百家媒体转载报道。
四十七、固体废物填埋场环境问题突出。邵阳市10家城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普遍不足;部分未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102家乡镇垃圾填埋场均未办理相关手续,大部分乡镇垃圾填埋场未对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完成搬迁。(正在整改)
(一)城镇垃圾填埋场整改情况:
1.隆回县北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储水池、消化罐、反消化罐、沉淀池等一系列渗滤液处理设施由县财政2018年4月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后,渗滤液处理量基本达到设计处理标准,渗滤液处理提质扩容到位。但执法检查时发现垃圾填埋区大坝下游小溪挡土墙外侧出现垃圾渗漏液渗漏现象,渗漏点约15米,渗漏液外排至大坝下方小溪与溪水混流,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11月5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军同志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分管城建工作的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卫东同志亲自调度,组织环保、城管、环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北山垃圾填埋场召开现场办公会,针对大坝渗漏问题进行集体商议,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将渗漏点渗出的污水全部收集进行处理,年内彻底整改到位,坚决做到达标排放,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2.新宁县县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工作已拿出方案,2019年6月12日至13日,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瑞虎带领城管、环保、财政、环卫等相关单位参加,到邵东县、中联重科等地方和企业了解考察应急处理垃圾渗滤液的装备和工艺,并与垃圾填埋场运行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确定由运行企业湖南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从技术兼容、兼顾长远安全运行,采取租赁移动设备(DTRO工艺)应急处理垃圾渗滤液,目前移动应急处理设备(日处理量200吨/天)已运抵垃圾场,正在对场内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置,并加强原有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处理效率,已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3.市垃圾填埋场整治情况见问题四十八,武冈市垃圾填埋场整治情况见问题四十九,绥宁县垃圾填埋场整治情况见问题五十。
(二)乡镇垃圾填埋场整改情况:10月份,书记市长下达联名督办令,责令市住建局牵头按省里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好整治工作。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在隆回县金石桥镇召开了推进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现场会,市发改、财政、住建、农业农村、环保、水利等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到现场观摩了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参观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现场的整治效果,隆回县、邵东县、新邵县做了经验介绍,绥宁县、城步县做了表态发言,最后,蒋志刚副市长就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进行部署。10月3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督办函,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省里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好102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
四十八、邵阳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能力严重不足,2017年渗滤液外运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83196吨,2017年11月停运至今,渗滤液全部送至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场内暂存38267吨渗滤液未进行处理,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至今未正式启动,周边群众投诉严重。(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渗滤液处置问题整改情况:加强环保督察整改力度,督促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单位湖南东江公司提升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现填埋场污水厂投资1800万元,购置日处理能力200吨/天的应急污水系统3套;投资800万元,对原生化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技改,调试阶段已达到日处理能力200吨/天。现填埋场整个渗滤液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达到800吨以上,大大加快了对原有存储污水的处理能力。调节池渗滤液设计库容32000立方,现有渗滤液15000立方,远远低于库容警戒线,降低了对周边生态环境污染的风险系数。引进第三方建设了3套沼气发电系统,日平均发电3万度;改善作业面覆盖除臭;定时开启库区大坝和场界两道自动喷淋除臭系统,有效控制了垃圾堆体异味外扬,改善空气质量。截止10月底,自行处理和转运到污水处理厂协助处理填埋场污水共计约12.4万余吨,预计全年处理14.5万余吨。
(二)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房屋搬迁项目是全市重大生态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项目涉及大祥区蔡锷乡罗士村(原见杆村)4组、5组与黄草坪村9组共118栋600人的搬迁,需搬迁房屋占地面积1.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1万平方米,需安置用地109亩、安置资金1.1亿元。大祥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区长邓涛任指挥长的大祥区市垃圾填埋场防护距离内房屋搬迁指挥部负责实施搬迁工作。指挥部按照环评批复确定的搬迁范围,已核实搬迁房屋及安置人口,确定安置地选址和丈量;出台了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搬迁集中迁建安置实施办法两个指导性文件;完成了房屋搬迁“一榜公示”、“二榜公示”、“两级审核”;市人民政府已拨付搬迁补偿安置费5000万元,市财政局按财评意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完成了搬迁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编制完成了安置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集中签约,118栋房屋全部签约;对搬迁对象搬迁后生产生活作出了安排,蔡锷乡政府向搬迁对象出具了安排承诺书。
四十九、武冈市垃圾填埋场未建应急池、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为提高垃圾场的填埋能力,启动了B区建设来扩建垃圾填埋场的库容,该项目已于2019年8月23日竣工验收可使用(现A区库容未满,正常填埋作业,B区尚未启用)。
(二)为控制污水产生量,整修截洪沟,并在垃圾堆体上整体铺膜,实现雨污分流。
(三)1200m³的应急池于2019年11月7日已修建完工。
(四)根据实际运行情况, 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为90吨/天,该场污水处理系统原设计处理能力为150吨/天,出水能力为105吨/天,自2011年运行以来,设备已运行7年多,因设备老化,膜处理系统老旧等原因,导致实际处理能力下降,2018年以来该场相继更换曝气机(射流曝气机更换鼓风曝气机),反渗透膜,纳滤膜,强化运行管理,恢复原有污水150吨/天的处理能力,满足现有渗滤液处理要求,第三方监测单位提供的季度监测报告表明,污水处理系统出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五)为应对B区即将投入使用及乡镇垃圾入场增加的渗滤液及原有积存渗滤液,该场启动扩建工程,新增一套滤液处理系统并联运行(设计能力为150吨/天),预计在B区填埋垃圾前(2020年3月底)建成运行。
五十、绥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目前收集池渗滤液积存超过警戒线,有溢流风险,应急池内已存有污水。(完成整改)
(一)提质更新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为解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8年4月13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该场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提质更新改造,投资659万元增加了一套100t/d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设备(其中设备款599万元,运行经费60万元),于2018年11月20日建成投入运行。建成后,该场两套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污水量达到180吨。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期间,原有的一套80t/d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设备继续运行处理污水,渗滤液没有外排。
(二)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启动两台设备处理渗滤液,每天24小时上班开机处理污水,做到了达标排放。
(三)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对库区填埋区进行平整,成型,用膜覆盖已填埋区的裸露生活垃圾,做好库区的雨污分流和除臭灭蚊工作,每天对库区进行二次除臭,灭蚊,每72小时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一次检修、化学清洗,每月定期对截洪沟进行一次清理,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对废水和地下水进行一次监测。加做防风散网,对库区的二坝、三坝处的排水口、水沟进行卫生清理。将渗漏在水沟中的渗滤液及时回收到调节池,并对回灌系统、浓缩池的清洗管进行重新安装,延伸至调节池,严防渗滤液滴漏。
五十一、江北简易垃圾填埋场现有存量垃圾100万m3,未做任何环保技术规范处理,渗滤液直排外环境。(正在整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江北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多次开会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受刘事青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蔡典维、副市长蒋志刚多次召集北塔区、双清区、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现场调度,研究推进整治工作。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以下前期整治工作:1.完成地形测绘,地质水文勘探,垃圾堆体范围确认,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取得了规划、国土、水利等同意整改意见函,可研性报告已编制完成送市发改委评审中心进行审定,正在完善环评报告表。2019年10月14日,落实整改立项700万资金函,10月21日可研报告初审通过,完善可研中。2.北塔区配合市城管局加快封场治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区内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加快推进治理项目进度,协调处理好整改过程中的施工矛盾,及时与当地居民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五十二、洞口县竹市镇向阳村垃圾填埋场恶臭防治不达标,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完成整改)
制定了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同时成立监管小组,对垃圾场管理进行督查考核,并落实了如下整改措施:
1.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场的维护和管理,一台铲车每天进行垃圾掩埋,特殊气象条件下,加强对作业面的多重覆盖,对散落在垃圾场周边及外围的垃圾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清扫,确保垃圾全部掩埋到位及周边清洁,同时每天使用无害化药物喷洒对垃圾场进行灭蚊灭蝇处理。
2.统筹增加处置费用,每年新增投入垃圾处理费用12万余元,完善处置设施,长期租赁挖机和铲车进行正常作业。
3.镇环保专干以及监管小组成员不定期对垃圾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及时整改,确保垃圾场的管理有序运行。
五十三、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一些治理项目效果不明显,部分项目进展滞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正在整改)
“两沟”河道治理于2018年9月全部完成。灰坝填埋场扩容项目于2019年6月动工,填埋场扩容项目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完成门卫室、渗滤液处理池、清水池、污泥一体化处理设备建设安装完成;填埋库区场地平整、边坡修整、厂前区废水处理区域场地平整、边坡覆膜、场底覆膜、渗滤液导排层;填埋场扩容建设完成产值1240万,完成比例97%,仅剩余填埋场安全封场覆土还绿未完成。两沟底泥已全部安全填埋处置完成。邵阳市龙须塘工业区重金属综合治理工程已具备环保销号条件。
五十四、邵阳市龙须塘古塘路老工业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滞后,环境污染风险未消除。(正在整改)
治理项目主要是将古塘路废渣堆放地块区域总面积约40亩的约4.2万立方米污染土壤进行清挖、处理处置,并对场地植被恢复。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污染土壤开挖3.5万方,并进行土壤筛分及药剂稳定处理后运往灰坝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场内种植土回填1.2万方,场内危废已运往衡阳危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五十五、新宁重金属治理项目工程滞后,环境污染风险未消除。(正在整改,有序推进)
新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资江流域锑超标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案,落实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于2017年8月从财政拨专项资金62万元,聘请湖南嘉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涉锑矿区进行区域环境质量调查,并编制出《资江流域新宁境内锑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于2017年11月2日通过专家评审,纳入了省环保厅委托省环科院编制的《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省环办函〔2018〕11号文件精神,2018年3月完成治理项目信息申报工作。二是细化施工方案。境内龙口、五里山、洄水湾三个片区治理项目已2018年5月通过发改局立项,2018年6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2018年7月15日一渡水镇、回龙镇、清江桥乡人民政府分别与中标的治理公司签订合同,2018年8月5日洄水湾、五里山、龙口三个片区的治理方案和场地调查方案已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报省厅通过后组织实施。三是狠抓整改进度。2018年9份三片区启动开工仪式,洄水湾片区和五里山片区已于10月22日正式投入机械设备,对场地及渣点进行清场与降坡工作;龙口片区于10月22日对所要整治的渣点进行了围挡、树立标志牌等相关工作。目前五里山片区锑污染整治项目工程进度良好,一类固废已清理完毕并进行了覆土和植草,二类固废填埋约6万方,二类固废基本清运填埋完毕,填埋场启动封场,整个工程进度已完成百分之九十五,力争12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洄水湾片区正在转运填埋二类固废,已完成二类固废约3.5万方,一类固废已清理完毕,二类固废渣点,已清理成堆,该片区工程进度目前完成总工程量的百分之八十,力争12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龙口片区目前填埋场已完成A区、C区清理固废,A区已覆土复绿,总体工程进度完成百分之八十五左右,力争12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
五十六、洞口氮肥厂、电厂、三鑫锰业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洞口铅锌矿采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滞后,环境污染风险未消除。(完成整改)
(一)洞口氮肥厂、电厂、三鑫锰业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按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文件(湘环函〔2017〕228号)要求,该项目主要完成的内容包括:对遗留厂房进行拆卸;对炉渣清挖后运至隆回县南方水泥厂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对遗留锰铬渣、污泥外运至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对遗留废水及施工废水利用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进行了处理;对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原址异位稳定化后再回填至原场地清挖坑;场地客土平整及植被恢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原洞口县氮肥厂、三鑫锰业、电厂污染土地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修复,遗留的废水、废渣得到安全处置,消除了当地的环境安全隐患,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
(二)洞口铅锌矿采区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在省督察组进驻之前即已完工,并通过验收。
五十七、一方面,全市锑矿、煤矿、采石场等退出矿山企业遗留的环境问题仍很突出,易引发舆情和跨区环境污染问题。另一方面,现有部分采矿企业环保设施不到位,扬尘、噪音污染以及生态破坏比较严重,非法采矿时而有之。(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精神,落实中央、省领导关于抓好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矿山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促进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聘请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18年5月15日已完成了邵阳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野外工作任务,调查了省市发证矿山310个、核查县级发证矿山和历史遗留民采点299个,未调查和核查的县级发证矿山均开展了遥感解译工作。总体反映出邵阳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提供依据,进一步认识到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促进各部门和当地群众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已积极向原省国土资源厅争取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我市煤矿、非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对邵东县石膏矿区、牛马司煤矿区和锰矿区;洞口石下江煤矿区和江口锰矿区;新邵县十字路煤矿、高家坳金矿、七四煤矿等矿区进行治理;争取治理资金6000万元对邵东县九龙岭非法开采锰矿区进行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治理后,原有的矿层自燃问题,地面荒漠化问题、地表淋滤水污染问题均得以解决,此项目的实施,确保当地空气、水不受矿山污染;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邵县龙山金锑矿)先后投入150万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武冈市文坪井田西翼四矿和武冈市文坪井田东翼七矿两个“矿山复绿”工程项目,分别投入239.19万元和287.18万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我市邵东市石膏矿采空区面积大、涉及人口多,潜在危害巨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立项治理。2014年,联合省物勘院对邵东市石膏采空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形成《邵东县石膏采空区调查报告》;2015年,联系省地环总站编制的邵东县石膏采空区治理实施方案,报原省国土资源厅申请立项,并在原省国土资源厅支持下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二)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严禁新设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的紧急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我市下发了《关于严格采矿权登记审批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采石企业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邵阳市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邵阳市打击无证非法采矿挖砂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严格加强矿山企业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立案查处非法开采53宗。
五十八、邵东县流泽镇2014年关闭了辖区内所有煤矿,但关闭煤矿的矿涌水污染没有及时得到有效处置,污染1100余亩农田,63口水井,直接影响流泽镇三龙、春龙、阳合等11个村2000余户一万多人的用水安全,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影响,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目前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完成整改)
(一)完成了流泽镇第二饮用水工程并投入使用,保证水源供应。将受矿涌水污染影响的老百姓生活用水接入镇自来水管网,全面保障了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二)邵东市矿涌水污染治理项目于2018年9月13日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程序,2018年10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处理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于2019年9月23日进水调试,并稳定运行。邵东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25日主持召开该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听取各相关技术单位的意见及结论后,已同意该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五十九、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大量砂石堆积,非法占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毁林面积2000平方米,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破坏。(完成整改)
(一)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8年4月19日,隆回县荷香桥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对雷鸣采石场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2018年7月6日,原县环保局对该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2018年7月11日,县林业局对该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并限于2019年1月30日前恢复林地原状。
(二)制定了相关整改方案:《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环保整治方案》《雷鸣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植树、复绿整改方案》《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采石场环保督察问题(国土资源)整改方案》。
(三)整改落实情况:该采石场建设了封闭式厂棚、喷淋设施、撇洪沟等环保设施,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隆回县荷香桥镇雷鸣村采石场年开采加工60万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专家评审,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出具了《关于年开采加工60万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邵生环隆分环评函〔2019〕7号);2019年4月29日,县林业局技术人员对雷鸣采石场复绿进行验收,其柏树苗成活率高,草籽发芽率高且生长良好,复绿基本到位;2019年5月6日,经荷香桥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隆回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共同现场查勘,该场已无越界开采情况,并已按要求恢复到位,5月10日,该采石场取得了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批复单[(2019)邵自土临字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