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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 10:1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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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教通2018〕7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教科体)局,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学校的内涵科学发展,真正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近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管理职责,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现将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湘教通2017〕5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深刻把握《标准》内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标准》纳入本地培训体系,作为2018年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统一组织《标准》培训班,于3月20日前对本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进行专题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3学时。4月20日前,各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完成全体教师的《标准》学习。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将方案和总结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邮箱:503546396@qq.com),作为2018年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于1月22日在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参加《标准》学习,市直义务教育学校须在3月底前组织教师集中学习。

二、抓好《标准》落实,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握《标准》实质内涵,并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办学情况检查,逐条对照认真研判,实事求是列出清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2018年5月31日前,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将整改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邮箱:281181391@qq.com),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整改方案报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秋季学期要求整改到位,做到按《标准》办学。

三、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学校管理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以实施《标准》为契机,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学校管理工作常态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贯彻执行《标准》的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找准学校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标研判。各县市区要汇总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实施达标情况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将在年底对各校整改情况组织抽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标准》纳入督导评估内容,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有效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邵阳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5日


 点击下载附件:/UploadFiles/file/20180115/20180115101608_78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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