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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市政发〔201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邵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邵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小康邵阳、和谐邵阳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倡导“人人热爱体育、全民健身强体”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促进、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努力奠定建设体育强市的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身体素质显著提高,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通过广泛的宣传和竞赛组织,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意识明显增强,城乡居民每周体育锻炼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中等强度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40%,比2011-2015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2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增长到50%。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人数达到90%,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要有明显提高。

(三)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全市各类体育场地达到4000个以上,其中县级全民健身广场达到8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达到6个以上,村级篮球场、乒乓球场达到3500个以上,健身路径800处以上,社会各界人士兴办的全民健身场地达到500个以上。全市有近50%的县、市、区申请省级“一县一品”和江河湖山道经费扶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场地或配有体育健身设施。5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中心”。6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小型、便捷、实用的基本体育健身设施。部分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体育设施的覆盖率、开放率、利用率、维修服务率有较大的提高,为人民群众的健身带来便利。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样。根据我市的客观实际,大力开展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围棋、桥牌、足球、篮球、武术、网球、自行车、健身球、信鸽、体育舞蹈等群众基础好、大家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广泛组织广场健身(操)舞、太极拳、广播体操、陀螺、健身秧歌、健身健美、门球、健身气功等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引导部分专业人员或爱好者开展登山、攀岩、毽球、龙舟运动,形成以点带面、以面促点、活动门类齐全、参加人数众多的群众体育活动新格局。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市本级有体育总会,各县市区普遍建有相应的体育总会组织、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以及其他体育协会。各乡镇、社区建有体育俱乐部和健身站(点),至2020年,全市80%以上的街道,60%以上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5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要建有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具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六)全民健身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2016-2020年,我市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3500人以上,获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130人以上,其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5人,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15人以上,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600人以上,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700人以上。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科研人员、大中小学教师以及高校在校学生开展义务健身辅导,指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

(七)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和科学指导力度。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可通过各类媒体参与全民健身的宣传报道。健全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所和专门的国民体质监测机构的职能,通过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等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有效地提高全民健身的质量。

(八)全民健身服务产业发展壮大。鼓励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全民健身实业,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群众开放,个人兴办体育设施有偿服务的,要进一步规范价格,完善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将体育活动和多种类宣传媒体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地宣传全民健身,充分利用邵阳电视台、邵阳广播电台交通频道、邵阳日报、邵阳晚报、《社情民意》等媒体开办讲座,宣传报道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市居民科学健身素养。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期间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创办宣传板画,悬挂横(条)幅,配合国民体质检测,加大全民健身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科学健身意识。

(二)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以街道办事处和居住社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县市区文体广新(教体)局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协调和社区的积极参与的作用,开展老少皆宜的体育活动,完善街道社区健身站(点)建设,培训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高社会指导员组织开展健身服务的水平,推动社区体育健身工作的发展。

(三)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农村体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农村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统筹发展,建立完善文化体育网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网络组织作用。利用农闲广泛开展龙舟、健身操(舞)、健身腰鼓等农民易于接受的群众体育活动,力争各县市区主办农民运动会。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争取国家省市的投入,各县市区安排好配套资金,修建村级篮球场和乒乓球场。各县市区文体广新(教体)局定期举办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提高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指导能力。

(四)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我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人口大市,要重视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的培养,开办与国家、省相适应的少数民族运动项目,建设常规项目少数民族体育运动基地,挖掘整理少数民族新兴体育项目。学校体育课教学应配置相应的具有本地少数民族特色的教学内容,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

(五)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确保课间操、眼保健操的开展,组织课余不同项目的业余训练,有条件的学校定期召开校运会,市、县市区召开学生综合或单项运动会。建设好城步南山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运机制。

(六)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发挥老年体协、老年大学的龙头作用,利用大祥坪健身广场、城南公园、魏源广场、双清公园、西湖桥广泛开展经常性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和老年人健身课程教育,公共健身场地免费向老年人开放,有偿服务健身场地要向老年人提供优惠,健身设施建设要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承办全省老年人体育运动会项目。

(七)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发挥市残疾人体育组织的作用,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活动,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充分考虑残疾人就近、无障碍的特点,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特殊教育机构要重视残疾学生体育工作。各县市区文体广新(教体)局要配合残联认真选拔残疾人运动员苗子,做好医学分级工作,有系统地进行训练,力争全市第三届运动会设置残疾人比赛项目。

(八)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各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的作用,经常性开展适合职工身心特点的体育比赛、工间操、锻炼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综合性或单项体育运动会。

(九)继续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达标活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社会体育指导员标准》等,规范高危体育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工作,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十)开展健身活动,举办运动会,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体育。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提高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提倡创新办赛、勤俭办赛;坚持淡化锦标、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快乐;继续举办好全市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增设农民、残疾人比赛项目,充分调动和保护全民参与体育竞赛的积极性,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尽可能将各地有特色的优秀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传承和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各级财政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全民健身可接受社会捐助。

(二)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资金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三)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加大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建设好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为群众健身提供便利。一是继续实施“农民健身工程”,城镇、乡镇“全民健身路径”、“全民健身中心”。二是加大投入,建设公园、绿地健身场地。三是改造现有的落后及条件简陋的体育场馆,兴建体育中心。

公共体育设施应向全民开放,公园绿地要安排固定时间免费向公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应免费向社会公众、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公众开放,对学校、公共体育设施的维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要拨付专项经费。学校公共体育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制订管理维护制度,提高体育设施的使用率和安全系数。

(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抓实社会体育指导员电子登录、管理工作,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质量和服务水平,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为全民健身服务。

发挥各级团委和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队伍应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科技工作者、热心于全民健身的青年学生、各界人士参与志愿者队伍,各级体育部门要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措施,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五)做好宣传、信息、科研、法制建设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宣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和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组织好常规体质监测和每五年一次的全国国民体质监测,组织体质监测科学论文和全民健身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的科研攻关,加强《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的执法督查力度。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计划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文体广新局、体育总会、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及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共同推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照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并责成体育主管部门和组织共同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律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成效评估。市文体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各县市区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于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报市政府。各县市区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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