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适老化和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城区范围内统一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的通告

SYCR-2013-0016

为有效降低鼠、蟑、蚊、蝇“四害”密度,减少鼠虫传媒疾病的发生,营造更加健康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近期在城区范围内统一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统一喷洒(投放)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药物时间:

第一次:2013820日至27日;

第二次:2013830日至95日。

二、药物喷洒投放区域划分:

1.市本级:城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的下水道、流泥井、垃圾中转站、公厕、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资江和邵水沿河两岸等重点公共区域和部位,由市爱卫办负责组织专业公司统一实施;

2.三区政府:小街小巷、居民院落、其他责任不明的公共区域、集贸市场、“八小”行业及其他经营门店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三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生产)区域、公共区域(含院落内下水道、流泥井、沟渠、公厕、仓库、食堂、地下室、小卖部、垃圾站等)及其家属区和住户的除“四害”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市城区公共区域专业技术服务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户的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药物供应和技术指导,由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评定的,具有国家A级服务资质且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公司提供,服务方式由三区人民政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店经营户的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费用由各单位(门店经营户)承担;三区负责组织对辖区居民户用药的发放,专业公司收取药物成本费。同时,三区人民政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须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实施长效管理,巩固除“四害”工作成果。

四、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投药前,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门店经营户要积极参与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大力开展“五清”(清死角、清垃圾、清杂物、清积水、清破坛烂缸)活动,认真进行搬家式大清扫,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孳生场所。在全市统一的时间段,严格按照各类药物使用说明书喷洒或投放药物,采取“一杀二毒三薰四捕五打”等方法,确保药物喷洒投放规范、药量饱和、安全有效。

五、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所辖行业、单位除“四害”工作的检查、督导,特别是市质监、药监、卫生、工商、商务、教育、交通等部门及三区政府,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重点单位(含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单位、宾馆、酒店、医院、学校、集贸市场、窗口单位、“八小”行业等)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单位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六、除“四害”工作严格坚持“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药物、统一时间、统一投药、统一效果评价)的方法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市爱卫办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实行以区为主,部门配合。市城区各单位、居民户要服从三区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全民参与,共同做好除“四害”工作。

20138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