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烟草经营、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公正性、透明性与有效性,根据《湖南省工商局关于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对烟草零售、银行、保险、通信行业,商标使用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抽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定如下方案。
抽查任务
对烟草零售、银行、保险、通信行业商标使用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抽查事项联合检查。
随机方式
所内随机或机关内随机。
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城区范围内经营烟草的个体户以及银行、保险、通信行业,抽查市场主体比例5%。
抽查内容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检查烟草零售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烟草制品行为。
2.检查银行、保险、通信等公用行业是否存在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的行为。
3.市场主体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4.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及时、全面。包括:2017年度年报信息公示情况,即时信息公示情况。
五、检查人员
城区系统工商执法人员随机选派。
六、抽查时间
现场检查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录入公示时间: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
抽查方式
1.全程利用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
2.采取实地核查方式。
八、抽查步骤
1.采集涉查信息。从业务系统等平台采集抽查对象的相关信息。
2.组织开展检查。对抽查对象上门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并现场拍照。
3.归集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抽查结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查处结果。归集公示通过公示系统进行。
九、抽查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抽查结果记录为:
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十、其他要求
对“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必须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抽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按排抽查工作,圆满完成抽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