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自资复〔2021〕19号(C1类)
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136号建议的答复
邓*详代表您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根本抓手。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为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一是摸清全市自然资源家底。有力有序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投入4500余人,6210.68万元,查清了邵阳市全域20824.57平方公里185.54万个地块的地类、面积、分布、权属和土地利用状况,为下一步开展确权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二是探索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先后在南山国家公园、资江干流开展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其中南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现状“一张图”、登记“一个库”、管理“一张网”工作方法,得到上级高度肯定,为全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提供了现实路径,也为下一步我市开展统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权属纠纷调处方面积累了工作经验。三是逐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近期,我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邵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正有序推进。
做好自然资源纠纷调处是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基础。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建议》,也是我们在现阶段遇到的问题,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且具有非常高的建设性,对我们的工作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班,积极落实。现将有关推进落实情况答复如下:一是关于理顺自然资源纠纷调处机制方面。前期,市委编办对县市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职责进行全面地调查摸底。为进一步落实您的建议,规范职能职责调整,建立“上下一致、对标对表”的良性工作机制,市委编办3月25日专门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进行了集中研究,明确在4月20日前将全市统一将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职责明确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并要求县市区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和次要责任。乡镇(街道)一级,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工作办公室统一明确职责或加挂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牌子。在正在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政府明确要求,建立政府主导,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指导市级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关于强化自然资源确权人员素质和物力、财力支持方面。为落实您的建议,市政府在《邵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中,特别对确权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行了专门规定。同时明确了市、县政府要将自然资源确定登记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三是关于简化自然资源纠纷调处程序方面。自然资源资源确权是一个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基础性工作。自然资源纠纷调处有其法定性程序。为加快自然资源确定登记效率,化解群众矛盾,在下一步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运用“三调”数据和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和历史资料,加快自然资源纠纷调处进程。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部署要求和时间节点,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矛盾调处工作,有力有序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同时,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政策宣传,为全市确权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谢谢您的建议!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