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人大建议 > 市人大代表建议回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11 14:53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访问量:1156
打印

邵行审函〔2021〕5号(A1类)


对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莫*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信息化过程中大力扶持邵阳本土企业发展的建议》(下称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地企业发展,本地信息化企业已成为邵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大亮点。为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集本市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研究探讨运用国家政策、结合邵阳优势的可行性路径,想方设法扶持本地企业;坚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落实政府采购“两型产品”优惠、优先政策,鼓励和引导采购人采购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首购;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使用本地优质产品的实施意见(试行)》(邵市工信发[2020]26号),将本地优质产品纳入《邵阳市鼓励使用本地优质工业产品推荐目录》。
    您提出的我市信息化建设存在的行业垄断和招投标设置不科学的问题,涉及到政府采购项目业务拆分(分包)和本地企业投标资质问题。
    关于政府采购项目业务拆分(分包)以照顾本地企业的问题。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拆分,是采购人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采购项目需求确定的。目前,我市的信息化项目包含了货物与服务,且大多数信息化项目是货物与服务混合的项目,采购人进行了整体招标。如果为照顾本地企业而人为拆分,一则涉嫌拆分规避招标,涉嫌地域限制,排斥外地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市场,为法律法规不允许;二则不利于项目实施与运营维护,为采购人不愿意。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市场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招标文件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潜在供应商均可以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满意可向本地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关于本地信息企业投标资质问题。我市部分政府采购信息化项目中电信网络不可或缺,如平安城市、电子政务等项目。相关法规规定提供网络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基础电信运营资质,本地信息化企业除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四家外,均因没有基础电信运营资质而不具备投标资格无法参与此类项目的竞争。其它政府采购信息化项目均没有对供应商资质进行特别的限定,本土企业均可参与竞争。
    我们建议您及您所在企业、所在行业协会认真研究法规规定,适应市场要求,多方位拓展业务,逐步提升本土企业的竞争力,争取更多的信息化项目落地邵阳本地企业。
    为更进一步支持本土企业发展,我局及相关单位将继续落实好相关优惠、优先政策,并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本土信息化企业的布局。引导全市从事电脑、信息化服务的企业科学布局,集聚发展。二是支持本土信息化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信息化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从水电气、用工和社保、税收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三是引导企业进行智能化信息化改造。通过本土和外地研究院等,助推行业升级的关健性技术研发,推动新技术及智能化设备的应用推广及普及,协助企业开发创新产品。四是严格把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供应商资质设置。对于网络服务占比相对较低的项目探索放开基础电信运营资质要求,给相关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竞争机会。


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数据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