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政函〔2020〕79号(C1)
绥宁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1号
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针对刘任申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拓展硬化石李公路的建议》,我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积极与贵局进行对接,2020年4月15日,贵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相关领导专程来到绥宁,与刘任申代表见面交流,并与代表一起前往“石李公路”现场了解情况。
根据现场踏看的情况,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的领导认为目前对石李公路进行全线硬化的条件还未成熟,但拉通石李公路其中大界脚至漏溪段的路基很有必要,并现场表态解决大界脚至漏溪段路基的建设资金10万元,拨付至我县交通运输局账户。5月13日行文答复后,后续跟进该笔资金10月份已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工程进度全部拨付到村。经现场踏看,县交通运输局认为该村岩屋溪段基本符合自然村通水泥路申报条件,已向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进行申报,待上级审核批准后,即可实施。寨市乡政府也十分重视该村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今年争取了30余万元移民资金对该村的部分组道进行了硬化。
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抄报: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金梅 7610664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