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湘财预〔 2019 〕 37 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确保精准脱贫工作顺利推进,现将2019 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下达你市(州、 县),该项指标收入科目请列 2019 年 “ 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具体金额见附件(支出功能列 “ 21305 扶贫” 下相关项、 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 “ 599 其他支出”)。请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衔接, 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并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规定,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贫困县( 市区) 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2016 〕 53 号)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财农〔 2018 〕 30 号)要求,按照 2019 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科学、精准、 规范安排, 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 2019 年第三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分发)
信息公开选项 : 主动公开
抄送: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扶贫办、 省发改委、 省民宗委。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9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