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一函〔 2018 〕 16 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 发改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湘政办发〔 2016 〕 94 号),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 < 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 > 的通知》(湘财建〔 2017 〕 69 号) 要求, 现就第二批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 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 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湘政办发〔 2016 〕 94 号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湘财建〔 2017 〕 69 号文件规定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定义;
(二) 投产时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含) 以后
(三) 未享受过中央及省相关项目 建设资金补贴。
二、 申报材料
(一) 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及法律责任承诺函;
(二) 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 录申报表(见附表 1 );
(三) 项目指标文件。 其中: 2018 年 5 月 31 日(含) 之前备案、 开工建设, 且在今年 6 月 30 日(含) 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 用自 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无需提供项目 指标文件, 由市(州) 发改(能源) 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 采购凭证等资料, 确保项目符合补助范围, 并盖章汇总上报省发改委(能源局);
(四) 项目 备案文件、 用地许可、 电网接入意见, 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凭证(包括合同、 发票、 银行流水等资料); 采用 EPC 等方式建设的电站,需提供与 EPC 单位签定合同,以及 EPC 单位购买组件采购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五) 项目竣工并网验收证明文件;
(六) 其他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三、 申报流程和时间
(一) 市(州) 发改(能源)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项目 单位准备申报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项目 纸质资料。 已纳入第一批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录的项目不用重复申报。
(二) 市(州)发改(能源)主管部门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发改委(能源局)。
(三) 项目审核确认工作按照湘财建〔 2017 〕 69 号文件要求执行。(四) 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 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市(州) 发改(能源) 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能, 加强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审核。 市州财政部门、 电网公司配合市(州) 发改(能源) 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联系人: 省财政厅 胡 基 0731-85165155
省发改委(能源局) 张文华 0731-89665103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