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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空气监测事权上收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10:29 信息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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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建二指〔 2018 56 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空气监测事权上收资金指标的通知 


有关市、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的申请, 现调减原下达给省生态环境厅空气质量事权上收保障资金 2400 万元, 继续调整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具体项目、 金额及科目 见附件。 请做好指标调账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相关市县要加强资金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空气监测事权上收资金指标调整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10 31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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