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建一指〔 2018 〕 115 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二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水利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 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三批)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8 〕 310 号) 和省发改委、 省水利厅《关于分解下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新增量测水设施建设等项目 2018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8 〕 477 号), 现下达你市(州、 县、 单位) 2018 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二批) 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此款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 ”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 50402 基础设施建设 ” 或 “ 50602 资本性支出(二) ” ,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 30905 基础设施建设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 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2018 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二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8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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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财政部驻湘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