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邵财社指〔2011〕17号
财政局:
根据你区上报的2011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经研究决定,现下拨你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万元。
请将此项经费列入201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第210款“医疗卫生”中的2100506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科目。各区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湘财社〔2005〕18号)的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不发区)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2011年新农合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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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金额 |
备注 |
双清区 |
31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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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 |
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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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 |
1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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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5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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