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财综指〔 2018 〕 7 号
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房产局关于下达 2018
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7〕73 号) 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18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万元,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及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该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21 类“住房保障支出” 01 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03 项“棚户区改造” 和07 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31099),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50399)。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 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房产局
2018 年 4 月 12 日
邵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