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财社指〔 2018 〕 11 号
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 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民政局:
根据湘财社指〔2017〕 163 号文件精神和市民政局报来分配方案, 经研究, 现拨付你单位(区) 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区) 要将此次下拨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 ,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 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二、 各单位(区) 财政、 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 共同管好、 用好救灾资金, 确保专款专用; 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 登记造册、 张榜公布、 公开发放; 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 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 各单位(区) 财政、 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 规范资金管理,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及时拨付省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和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请列 2018 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501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第 303 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民政局
2018 年 2 月 1 日
邵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