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财行指〔2015〕5号
双清区财政局:
根据湘财行指〔2015〕3号文件精神,核定你区现有在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6人,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补助工作和生活补贴经费,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0.378万元的标准补助工作和生活补贴经费,并按400元/人的标准安排管理费,按800元/人的标准安排新招募人员体检费(管理费和体检费由省财政直接安排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以上核定人数和补助标准,现一次性下达你区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经费11.268万元。上述经费相应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第201类10款99项“其他人事事务支出”(工作和生活补助经费经济科目列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接此通知后,请认真落实分担经费,确保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各项工作、生活补助资金。同时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邵阳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