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下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学习省委出台的《中共湖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湘发〔2017〕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就《实施办法》原原本本学习,通过逐字逐句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实施办法》是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对于各级党组织准确用好问责“利器”、从严管党治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中共湖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要立足工作实际,注重学用结合,做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逐条学习、深刻把握。要坚持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实施办法》,学深悟透,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内容要义。通过学习,切实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今后,凡涉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会议强调,要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为契机,促进邵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开展。要教育引导住建系统干部职工严格依照《实施办法》,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将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任务统筹起来,与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精心谋划住建事业和新型城镇化“十三五”发展结合起来,真正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成效体现在住建事业改革发展实践中,推动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还通报学习了《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邵市纪通字〔2017〕9号)和《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邵市纪通字〔2017〕9号)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