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38号)规定,邵阳市再次阶段性降低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由1.5%调整为1%。据初步测算,这一减费措施2017年将减轻我市企业负担4015.72万元。
此前,邵阳市分别于2015年3月、2016年5月两次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总体缴费费率由3%降至1.5%。从2017年1月1日起,邵阳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降至0.7%,职工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费期限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止。
截至2017年6月,我市共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300余家,参保总人数超过30万人。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这些单位和职工将因此受益。不过,尽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个人待遇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各项待遇依然会按时足额发放。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当地财政按规定补贴。
(邵阳市失业保险处 刘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