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适老化和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要闻 > 部门动态

邵阳市检察院新选任92名人民监督员
鞠晓阳要求人民监督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发布时间:2012-07-26 10:13 信息来源:邵阳日报
打印

   7月25日,邵阳市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颁证大会,向新当选的人民检察院第三届92名人民监督员颁发选任证书,市领导鞠晓阳、毛益顺、胡波参加颁证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鞠晓阳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检察机关要真心实意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人民监督员要积极履职,善于监督,坚持原则,建言献策,切实发挥监督作用。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报经中央同意的一项重要改革。该制度于2003年开始试点,2010年10月全面推行。我市于2004年10月起市县两级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过8年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提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101件,其中,拟撤销案件16件,拟不起诉案件85件。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承办部门拟处理意见的5件,检察机关采纳的3件,采纳率为60%,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得到了尊重。体现了司法民主,促进了人权保障;增进了理解信任,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据悉,人民检察院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从今年4月底正式启动,经过发布选任公告、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选任委员会评选以及考察、公示等程序,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研究决定,选任何忠等92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届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时间从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