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笔者从新邵县民政局了解到:截至2018年12月底,该县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为10670户15248人,其中贫困户低保6626户10986人(无劳动力或部分丧失劳动力10721人),已全部标识为兜底,非贫困户低保4044户4278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从2017年的每月270元/人提高到每月285元/人;2018年投入农村低保资金3466.04万元,累计保障低保对象165070人次,人均救助补差水平达到209.97元。该县保障特困人员4499人(其中重残人员1038人),全年累计保障18107人次,发放供养资金2140.39万元,年人均供养标准为4446元。同时,为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708.39万元。该县共临时救助1127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62.19万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该县开展了低保对象动态调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县拟新增774人,今年1月底己全部完成审批工作。为了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分类、标识工作,该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民政办主任、低保经办人员召开“社会救助兜底对象分类标识培训会议”,就今后的工作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概念。既是建档立卡对象又是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的就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二是明确三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分类标准。明确了三类对象分类认定的具体标准和先后顺序,首先对第三类对象进行认定,然后再把剩下的认定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三是部署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标识工作。去年底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升级完成后,该县各乡镇将前期做好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标识电子档第一时间录入了系统,全面完成了标识工作。同时该县民政局要求各乡镇在今后要做好异动人员的标识,做到新增一个,分类一个,标识一个。
为切实做好该县的临时救助工作,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县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筑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了精准扶贫的政策落实到最需要、最迫切、最弱势的困难群众手中。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