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隆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为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颁发认定证。家庭农场作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
此次家庭农场认定遵循农户自愿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级评审认定的程序,录入全省家庭农产系统进行备案。 我县从2014年至2016年共认定家庭农场301家,此次家庭农场认定证的颁发为以后规范管理全县家庭农场经营生产,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