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隆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九龙广场举办“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知识,活动当天还发出了十期消费警示,旨在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营造安全无忧的实体和网络消费环境。
3•15消费者权益日之时,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明确规定“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七日计算,拒绝商家扯皮……总之,以后网购维权有理可循,网购更加安全。
隆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搭乘网约车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网络购物多留心眼,避开坑人陷阱,海淘别贪便宜货;警惕传销穿上“电商”伪装服;莫贪图小利,勿见“码”就扫;需要个人信息的、分享链接的、与好友共抢的、高额的、AA收款界面的、拆红包输密码等6种微信红包不能抢……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您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时,请拨打12315或8242315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