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武冈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会议对有关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至此,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该市全面启动。
此次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保居民应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按比例由省、市、县按比例分配分担。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两种养老保险均实行政府主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或者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武冈市领导王春生、谭精益、夏贤钦、殷春华、毛政荣等出席会议。
就如何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贤钦指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内容;必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政策的落实,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委书记王春生强调: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通过全力争取,7月7日国家人社部正式批准我市纳入2011年全国第三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这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将全面得到解决。
王春生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一定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政策,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市委、市政府致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关系到全市80万人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武冈市委副书记谭精益主持会议,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市直各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递交责任状。